更新时间:2024-04-14 10:55
桥头镇,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辖镇,位于温州西部、永嘉西南部,东临桥下镇,西连温溪镇,南与鹿城区隔江相望,北接桥下西溪、青田小舟山,镇域面积90.6平方千米,其中建成区面积5.6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桥头镇常住人口66717人。
明、清时,属永嘉县临江乡二十八、二十九都。
民国十六年(1927年),分设谷坦乡、菰浦乡,属永嘉县第五区。民国三十年(1941年),改为永临乡、桥头乡。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桥头乡与梨村乡合并为白云乡。属永临区菇浦乡。
1949年5月,分设桥头乡、坦头乡,隶属于永临区。
1950年8月,桥头乡改设桥头镇。
1956年,坦头乡、桥头镇合并设桥头乡。
1957年,改设桥头镇。
1958年,改置桥头管理区。
1961年,改为桥头公社。
1978年,划归朱涂公社将山大队。
1981年,复设桥头镇。
1985年,改为县直属镇。
1992年,白云乡、朱涂乡并入桥头镇。
2019年末,桥头镇下辖31个行政村、2个社区。
截至2021年10月,桥头镇下辖2个社区和31个行政村:桥头社区、桥一社区、詹岙村、溪心村、黄堡村、将山村、井大村、下近村、金窑村、殿前村、街头村、窑底村、坦头村、谷联村、梨村村、沈岗村、黄坦村、大沸下村、金村村、石埠头村、朱涂村、白沙村、壬田村、林福村、洛溪村、白垟村、朝阳村、山徐村、前东村、石马村、三联村、籐溪村、脑公山村,镇人民政府驻商二街72号。
桥头镇位于温州西部、永嘉西南部,东临桥下镇,西连温溪镇,南与鹿城区隔江相望,北接桥下西溪、青田小舟山,镇域面积90.6平方千米,其中建成区面积5.6平方千米。
桥头镇有菇溪河道自北而南贯穿全境。
2019年末,桥头镇总人口7.36万人,外来人口2.30万人。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桥头镇常住人口66717人。
2014年,桥头镇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7866元,同比增长12.41%。全年完成公共财政收入3923万元,同比增长8.6%。
2019年,桥头镇工业企业约650家,规模以上企业34家,县功勋企业1家,巨龙企业1家,明星企业6家。
2019年,桥头镇完成财政总收入4.28亿元,其中财税收入(含附加费)2.28亿元;规上工业总产值18.36亿元,同比增长5.09%;限上批零住餐销售(营业)额20.95亿元,同比增长14.79%;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4亿元,同比增长9.15%;对外贸易累计出口总额3.11亿元,同比增长9.3%。全年新增“小升规”企业2家,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1家、“专精特新”培育企业21家,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18.5万元,正式投用商贸城,3个月内200余家企业入驻,全镇企业主体数同比2016年增长约2倍。全年完成电商交易额16.3亿元,同比增长772%,新增3个淘宝村。
2014年,桥头镇全镇购置新型农机具76台套,无人植保飞机1台。落实优质水稻订单2697亩,入库优质水稻170万公斤。新组建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11家。完成区交农业项目2个。各村经营性收入均超过30万元,最高达200多万元。
2014年,桥头镇全年实现全部工业纳税销售收入8.85亿元,同比增长27%;定报工业产值18亿元,同比增长20%。完成10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2个,并通过区考核验收。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2个,新增注册商标1个,申请发明专利10件,专利授权30件,有效发明专利净增1件。
2014年,桥头镇申报验收1000万元以上服务业项目1个,新增限额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家,完成服务业“个转企”企业1个。完成服务业税收1774万元。三产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
2011年末,桥头镇幼儿园19所,在园幼儿2991人,专任教师253人;小学13所,在校生6669人,专任教师32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3所,在校生2665人,专任教师217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桥头镇教育经费达5650万元,比上年增长7.6%;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5500万元,比上年增长8.1%,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8.2%。
2011年末,桥头镇文化艺术团体6个,会员101个;镇文化站1个:公共图书室12个,藏书20万册。
2011年末,桥头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0个,病床151张,固定资产总值3334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94人,其中执业医师58人,执业助理医师58人,注册护士47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4.9万人次,住院手术429台次,出院病人1372人次。
2011年,桥头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9500人,参合率100%。
2011年,桥头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户,人数11人,支出3.7万元,比上年增长15.0%,月人均284元,比上年增长15.0%;城市医疗救助53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72人,共支出48.9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08户,人数461人,支出79.4万元,比上年增长27.1%,月人均145.7元,比上年增长20.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9人,支出19.68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6人,支出2万元;农村医疗救助53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72人次,共支出48.9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88人,抚恤事业费支出35.25万元。2011年末,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1922人,参保率95.0%。
桥头镇有金丽温高速公路和国道330线自西向东。
桥头镇因辖区原桥头乡得名。
2021年4月,桥头镇入选2021年度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样板创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