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4-22 19:18
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旅游的政策措施。负责旅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二)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旅游经济发展,编制全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各镇、街旅游经济发展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 、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按照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
(四)研究制定本区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会活动。
(五)负责全区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审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一、二、三星级旅游饭店和1A、2A景区的评定、复核,四星级饭店和3A、4A景区初评,五星级饭店、5A景区推荐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负责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衔接的旅游标准化管理体系。
(七)推动全区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旅游招商引资、旅游建设项目策划等工作。
(八)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依法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九)制定全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贯彻执行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协调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和旅游企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全区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会同财政等部门争取使用国家、重庆市旅游专项资金。
(十一)统筹、协调全区假日旅游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及分工:
局长唐士德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林同志:协助局长分管旅游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市场监管;游客满意度调查;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饭店评级评星管理;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执法监督、投诉处理、“12345”政府热线;旅游商品开发和旅游协会等工作。分管局质量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微同志:协助局长分管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工作。负责旅行社的审批备案和年度复核、旅游统计工作;旅游人才、导游年审及培训,A级景区、星级酒店的年度复核;分管局质量监督管理科。
副局长张梅同志:协助局长分管旅游规划、宣传营销工作。负责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景区规划管理;节会活动宣传、旅游产品及线路推介;重点旅行社年度揽客奖励的审核兑现;分管局市场规划发展科。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之仁同志: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和目标考核管理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工作;局机关组织人事、工青妇、综合信息工作;分管局办公室。
职能职责:
永川区旅游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局内外联络与协调,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文字综合处理工作;负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提案、议案的办理;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政务信息、信访、督察、保密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局机关财务,政工人事、退休职工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市场规划发展科
研究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旅游新业态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区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旅游资源普查、规划编制、项目开发与资源保护工作;按照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点)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负责全区重点旅游项目的建设协调;研究制定本区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各镇街、旅游企业宣传营销活动,协调全区旅游节会活动;指导全区旅游招商引资、旅游建设项目策划等工作。
(三)质量监督管理科
负责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和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星级饭店和景区质量等级的推荐、初评、评定、复核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统筹协调假日旅游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旅游标准工作;负责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和推介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