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15:38
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隶属于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区委双重领导,位于该区的南津中路18号。
2022年5月,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徐家井派出所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零陵公安分局其前身:1981年1月设永州镇公安局;1982年成立永州市,设永州市公安局;1996年6月原永州市公安局更名永州市公安局芝山分局;2002年6月更名为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
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主管全区公安工作。其中综合机构4个(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信访室)、10个直属单位(刑事警察大队、巡特警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警察大队、交警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经税侦中队、禁毒中队、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和18个派出所。在编在岗民警434人(其中交警大队89人),其中中共党员413人,大专以上文化389人。主要担负保护全区61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崇高使命。
零陵公安分局坚持命案必破,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对命案实行领导包干责任制,每案挂牌督办。全区共发命案4起,已全部侦破,命案发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共打掉各类涉恶违法犯罪团伙3个,依法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30余名。2008年以来共破各类刑事案件1793起,同比上升57.3%;逮捕直诉513名,同比上升17%;查处治安行政案件2100起,同比上升63.4%;治安行拘留2270名,同比上升35.6%。高度重视和认真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等侵财型违法犯罪,有力地遏制了入室盗窃、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案件的上升势头,2008年以来共侦破该类违法犯罪案件1035起,刑事拘留527名,批准逮捕469名。全力推进三基三化工程建设,不断加大公安基础设施投入,改变了无房派出所的局面,2009年购置了警车30余台、警用自行车20余台,电脑实现了人手一台,建立了网上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了网上办公和执法办案,构建先进的工作机制。和谐警民关系构建有了新突破,先后开展了“警民恳谈”、“两追”和案件回访。通过“警民恳谈”活动,给群众提供了一个倾诉和交流的平台,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认真解决,明显地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有力地助推了警民和谐关系的构建。通过推出“破小案、追赃物、追逃犯”工作机制,让民警在办案中尽最大努力挽回群众损失,破了案件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让人民群众感觉到我们是设身处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通过案件回访制度,对报警群众的满意度进行调查,了解群众的满意度。推行案件回访制度以来,我局对所有报警的1623个电话进行了回访(其中有557个电话因停机等原因回访未成),通过回访,对我局接处警服务满意的有1012人,不满意的54人,满意率达到95%。坚持强管理、严教育的队伍管理方针,牢牢把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理念,持之以恒地抓好公安部“五条禁令”、“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等禁止性规定的落实,严肃警纪警规,强化督察检查,严厉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了发现一起,严格查处一起。借鉴廊坊等地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了精细化考评体系。通过考核,以工作实绩来评价领导、队伍和民警,队伍更有凝聚力,民警的积极性得到了很大提高。大力整顿了纪律作风,从细节抓起,出台了《民警日常行为规范暂行规定》,重点抓好了着装、点名、学习、例会、督察五项制度,每月对全局30个单位进行排名。抓队伍正规化建设,狠抓民警的养成教育,要求民警牢固树立“一切规范,规范一切”的意识,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在实际工作中形成良好的习惯和作风。积极探索科学的警务勤条机制,2008年12月,启动了机构调整工作,通过调整,内设机构由原来的38个精简到30个,机关民警从原来的73人压缩到49人,推动了警务前移、警力下沉,基层一线警力逐年增长,结束了无房、无车派出所的历史;在城区,派出所警力平均在20人以上,25个社区都设立了警务室,严格确保了一区一警或一区多警;在农村,派出所的警力基本确保了每所至少5名民警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设立了15个农村警务室,每个警务室派驻一名民警负责警务室工作。
1、政工监督室
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以及警衔的日常管理,民警的录用、教育、培训、奖励、考核和管理、公安宣传工作,本局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免事项和干部调配、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对全区公安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负责监督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受理控告、检举申诉、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维护民警合法权益。负责党、团、工、青、妇工作。
2、指挥中心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公安统计、机要保密、通信等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文电收发和档案管理工作。
3、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4、法制信访室
负责全局法制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民警的执法情况以及劳教呈报审批工作,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1、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察破案和预防犯罪,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指导派出所的刑事侦察工作和刑事侦察的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防范和打击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承担区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下设内务中队、技术中队、侦查一中队、侦查二中队、侦查三中队、禁毒中队等六个中队。
2、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经文保系统、国家机密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以及重要领导人的警卫工作。掌握内保单位敌情、治安情况和政治动向,研究制定对策、负责经济民警的管理教育,及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
下设内务管理中队、公共秩序管理中队、基层基础建设指导中队、危爆物品管理等四个中队。
3、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防范和打击经济领域内犯罪,涉税犯罪,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4、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户政管理和出入境管理工作。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稳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6、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内设五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2、法制股
3、交通秩序管理股
4、车辆管理股
5、驾驶员管理股
1、看守所
负责羁押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监管少数短期已决犯。
2、治安拘留所
负责执行治安拘留裁决和治安拘留对象的教育,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性病检查、治疗。
职责任务主要是: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三)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五)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六)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区、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七)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八)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九)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