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7 11:45
永登县盐务管理局是兰州市永登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甘肃省盐务管理局兰州分局。
主要职责:
1、宣传实施盐业法规、政策及省盐务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对辖区盐业经营单位进行监督,纠正违反盐业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3、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打击私盐贩销,维护盐业市场秩序。
4、负责自身盐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有效地开展工作。
5、负责自身盐业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盐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并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7、培养信息人、监督、举报盐业违法行为,受理和查处盐业违法案件。
8、完成上级验证主管部门制定管辖的案件查处任务。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股、盐政股、稽查队等。
领导介绍:
达朝辉,县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附注: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永登县盐业有限公司负责辖区内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