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9-19 14:04

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汉中市的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以及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和 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三)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

(四)承担流通领域商品(食品除外)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 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 域消费维权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负责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法行为。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相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七)依法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十)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

(十一)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管理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 注册基础信息和商标注册信息等。

(十二)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

(十三)负责指导县区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能转变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测、预警和信引导的职责。

(三)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职责。

(四)加强市场监管职责,强化对重点、热点行业和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政务信息、档案、信访、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扶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审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企业个体监督管理科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科)

拟订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企业 登记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个 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指导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承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管理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 企业协会的工作。

市场规范管理科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 具体措施、办法;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实施合同行 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组织指导各类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指导经纪人协会工作。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拟订注册商标和 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注册商标的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监督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的工作;负责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拟定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商标、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商标广告协会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食品除外)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承办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工作,指导“12315”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配合办案机构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中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本系统网络及信息化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

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按照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负责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负责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同级案件审核、案件听证、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工商学会工作。

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负责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调整、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承担机关、直属机构科级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交流、任免等工作;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直属机构

注册分局

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和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等工作;指导所辖县、区局企业登记注册工作。

经济检查支队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相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负责全市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办公、住宅等场所的安全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食堂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房产维护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团机构

汉中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汉中市消费者协会

汉中市商标广告协会

汉中市经纪人协会

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汉中朱鹮牌有机食品协会

派出机构

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汉台分局

领导分工

宋毅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领导市工商局全面工作,分工负责财务管理和机关党建、脱贫攻坚等方面工作。分管财务与统计科、信息中心。联系市消费者协会。联系西乡县、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凌(女)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管理、商事制度改革、企业个体监管、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管、工商法规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监管、直销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四城联创、非公经济党建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企业个体监督管理科、法规科、市场规范管理科、经检支队、非公党办。联系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市经纪人协会。分管工商汉台分局,联系洋县、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任汉军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登记注册、商标和广告监管、宣传教育、目标责任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脱贫攻坚、机关党群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方面工作。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注册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政治部、机关党委。联系市商标广告协会。联系城固县、勉县、佛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钟慧(女)

职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监察和机关工会工作。分管监察室、工会委员会。联系南郑县、略阳县、留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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