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体育局

更新时间:2023-12-23 20:50

汕头市体育局地址设在岭东门户、华南要冲、海滨邹鲁、美食之乡汕头,广东 汕头 海滨路1号,主要经营赋予体育行政管理职能。

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本市体育工作的具体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

(二) 指导和实行体育体制改革,推动体育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的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

(三) 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

(四) 对竞技体育进行指导和管理。统筹规划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指导业余训练,组织指导体育科研工作,开展体育培训工作。

(五) 负责在我市举办的国内外大型体育比赛和参加市以上运动会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

(六) 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体育合作和交流,指导民间体育外事活动。

(七) 负责全市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协同有关部门协调全市体育设施的建设规划和布局。

(八) 管理直属事业单位,优化体育系统人、财、物资源配置。抓好体育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体育宣传。

(九) 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人事秘书科

(加挂纪检组,监察室牌子)

协助局领导做好各科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的文秘、信访、档案、机要保密、会议和各类大型活动的计划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调配、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安全保卫、考核职改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本系统的党务、纪检、监察、宣传、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和报批手续;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秀运动员招调和安置工作;协同有关科室拟订运动员、教练员管理及奖励条例。

群众体育科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竞赛训练科

负责全市运动会项目布局和管理,制订和实施全市各项竞赛计划,组织队伍参加上级各项竞赛;做好在我市举行的国内外各项竞赛的组织工作;负责实施国家规定的裁判员等级制度;指导组织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综合平衡全市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分类管理;指导、协调直属运动队备战省运会和参加其他重大比赛的各项工作;抓好各级业余训练和训练网点建设;推动训练体制改革,组织和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协调体育运动学校的术科教育和招生工作。

体育经济科

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市级体育经费预算和基建投资计划;管理机关的计划、财务、统计和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加强对国有体育资产的宏观管理和运营的指导;筹集发展体育基金并提出安排计划。

政策法规科

(加挂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各级有关体育产业、体育市场政策法规,拟订本市体育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负责对本市体育经营活动从业的审批;加强对各类体育场所及设施的安全监督;协同市各立法机构对体育产业、体育市场的调研和立法建章工作;组织指导体育市场理论研究和信息工作。

领导班子

李楚平(局长、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全面工作。

黄 雯(副局长、局党组成员):分工负责人事、群众体育和体育社团工作,分管群体科,兼管潮汕体育馆(市人民体育场),协管体育总会工作。

蔡运进(副局长、局党组成员):分工负责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分管竞训科,兼管市体校、业余体校、市乒乓球学校、汕头跳水学校、市体工队、市游泳跳水馆、市青少年国防教育基地

江河然(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党务工作,分管机关行政事务、工青妇、计生工作,分管人秘科工作,兼管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张 磊(局副调研员、党组成员):分工负责财务工作,分管经济科,兼管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胡俞钦(局调研员):分工负责体育市场管理、体育政策法规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兼管汕头正大体育馆。

何志军(局副调研员):分工协管竞赛训练工作和市体校、业余体校、市乒乓球学校、汕头跳水学校、市体工队,兼管国家乒乓球汕头训练基地。

文 全(局副调研员):分工协管党务工作,分管机关安全保卫、宣传教育工作。

直属单位

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汕头市青少年业余体校)

潮汕体育馆(汕头市人民体育场)

中国乒协汕头市乒乓球学校

中国游泳协会汕头跳水学校

汕头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汕头市游泳跳水馆

汕头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汕头市五环工贸公司

汕头市青少年国防教育基地

汕头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培训项目

潮汕体育馆开放培训项目

广场游泳池

暑期培训项目

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各运动

项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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