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委组织部

更新时间:2024-01-24 09:17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是中共汕头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有关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委有关组织工作的政策法规、决定和指示,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探索和指导基层以及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三)考察各区县和市直各部门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审核办理市委协助省委管理的干部以及市管干部的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各区县和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受市委委托管理部分科级干部;负责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

(四)制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措施;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后备干部工作。

(五)宏观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和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检查、督促组织和干部工作,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承担市委管理和双重管理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指导、检查、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

(七)制订干部教育工作的规划、措施,组织市管干部和一定层次干部的培训,协调、指导、检查各区县和市直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宏观指导、协调知识分子工作;检查、督促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选拔、管理市管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组织、协调、实施区县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工作。

(九)宏观管理退(离)休干部工作;检查、督促、协调退(离)休干部工作政策的落实。

(十)承办市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汕头市委组织部设11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本部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机要保密、文书档案、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文件审核、信访、督办检查和文印、通信收发等工作;负责本部的自身建设和退(离)休人员管理以及财务审计、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安全保卫、车辆、产业管理、接待等工作。

调查研究室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调查了解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并提出建议措施,为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起草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完成省委组织部交办的调研任务;向省委组织部报送组织工作经验材料和信息;协调、指导区县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主办部刊《汕头组工通讯》;负责组织工作的宣传报道;编纂中共汕头市委组织史。

组织一科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和提出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负责市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事项,了解掌握市管以及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研究和指导全市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机关、国有企业、市属大中专院校等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协调、规划、检查、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指导全市党费管理工作,并负责市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我市出席全省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和市党代表大会的有关组织选举工作,指导区县和基层党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接转组织关系。

组织二科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指导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镇、村干部的培训与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导镇、村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指导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镇实行政务公开,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导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干部一科(信息科与干部一科合署)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市委协助省委管理的干部和部分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手续以及有关须向省委组织部备案等工作;负责考察市委工作部门、部分市政府工作部门、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机关、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人民团体以及部分市直事业单位的市管领导班子、市管干部和上述单位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室正职干部;考察市委管理的区县领导班子、市管干部和区县委组织部正副部长、公安局(分局)长;对市管领导班子的换届、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承担市级领导班子换届有关工作,指导区县领导班子的换届工作;承办省管干部和部分市管干部出国(境)和因公派驻境外人员的审查报批和备案工作;负责省管干部年度考核的实施、审核上报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的审核工作;负责分工范围内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宏观管理;协调和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和政策性安置事宜;负责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县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措施,提出宏观指导的建议;了解掌握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提出并组织实施各项改革措施;承办干部有关问题的组织调查。

信息科负责市管干部及后备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导部内和区县组织部门办公自动化的开发及应用工作;管理市管干部及相关干部档案,宏观指导全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干部统计工作并进行宏观指导;承担全市党内状况统计工作。

干部二科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部分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手续工作;考察市政府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对领导班子的调整和市管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和退(离)休等问题提出建议,考察上述单位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的科长(主任);了解掌握部分市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全市后备干部(包括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队伍规划和选拔培养工作,承担市及上级下派挂职干部工作;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的审核、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承办部分市管干部出国(境)和因公派驻境外工作人员的政审报批工作;综合协调有关省部属单位的领导班子管理工作。

干部三科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选调本市参加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及省有关部门举办的干部培训班学员,推荐参加省组织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出国进修人选;组织市管干部及其后备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参与研究干部培训主体班次的教学内容;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全市知识分子工作,检查、督促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参与制定知识分子工作法规;负责市管优秀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区县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工作。

干部监督科

主要职责:负责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全市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承担市管及双重管理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督促和综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工作;对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检查监督;定期召开干部监督信息联系会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综合分析上报;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受理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和举报,督办和直接办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办理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审理市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电教科

主要职责:负责规划和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承担全市党员电教网络建设和省委组织部下达的党员电教片制作任务,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组织制作党员电教片;拟订电教片播放计划并抓好落实,组织党员电教片的引进、交流、复制和发行工作;组织党员收看党员电化教育教材,收集党员观看电教片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汇报;指导党员电化教育播放队伍建设。

公选(竞岗)办

主要职责:研究拟定我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竞争上岗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区县和市直单位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竞争上岗工作;根据市管干部缺位情况,定期提出市管干部公开选拔工作方案;承担市管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有关单位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提供命题方面的服务。

人才工作科

主要职责:负责人才工作情况综合调查研究和指导人事工作理论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参与制定知识分子工作法规;协调统筹有关部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对策措施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人才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区县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工作;协调开展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负责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负责市管优秀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承担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实施市委知识分子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协调人才开发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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