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1 10:25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于1992年4月筹办,1993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区,201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分东、西两个片区,总面积3平方公里。2018年9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将高新区范围拓展至金平区鮀莲街道、牛田洋部分片区,总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2022年12月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同意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至六合产业园,新扩区范围为:东至滨海海堤、南至莲阳河、西至金鸿公路、北至义丰溪,面积约为30.1平方公里。汕头高新区总规划面积由29.94平方公里扩展约60平方公里。
汕头高新区筹建于1992年4月。1993年7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区,1997年9月,汕头市人民政府赋予汕头高新区管委会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2002年被广东省列为全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环境建设试点示范区。汕头高新区是汕头市经济发展重点区域之一,总面积约4平方公里,分东西两个片区,基本形成“一区多园、内外联动”新格局。 西片区地处桑浦山下汕头大学的西南侧,占地3平方公里,位于206国道南侧,临近潮汕国际机场,交通十分方便。已有荣升科技园和叠金工业区开始运作。西片区的汕大科技园现正在抓紧筹建之中。2022年,汕头市委、市政府明确由汕头高新区承担园区管理机构职责,履行园区经济管理职权,负责六合产业园的规划、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运营管理等工作。
汕头高新区的投资环境日臻完善。至2005年上半年止,累计投入资金26亿元,开发土地面积1.7平方公里,完成“八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厂房总面积69万平方米,在建厂房5.3万平方米,东片区还配套办公楼、公共保税仓、电力开关站、国际互联网站和科技宾馆等。并于2004年6月通过和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内国际双认证证书。
2022年12月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至六合产业园四至范围的公告》。经汕头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至六合产业园,新扩区范围为:东至滨海海堤、南至莲阳河、西至金鸿公路、北至义丰溪,面积约为30.1平方公里。
科技中路5号
汕头高新区现有入区企业210家,各类科技型企业41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4家、市级26家)。建区以来,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280.6亿元,技工贸收入301.3亿元,出口贸易额近4亿美元,年均增长分别是26%、28%和20%。已有126个项目列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其中国家级26个,省级60个,市级40个)。汕头高新区初步形成了以民营科技经济为主体,以发展民族高科技产业为导向,以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为支柱和主导产业的高科技开发区和科技孵化基地,涌现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和川公司光学头、爱多公司电子产品、奥星光公司通讯设备等高科技企业及其产品,逐步成为汕头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重点发展区域。 2001年,不断实践“科技兴区、工业强区、商贸活区”的发展战略和“科工贸并举”的发展思路,使全区各项事业取得较好的成绩。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共实现工业总产值38.5亿元,技工贸总收入40亿元,实际上缴税收6100多万,分别增长10%、11%和43%;达濠、河浦两个科技园作为高新区的延伸区已得到市政府批准,使高新区面积扩大到5.6平方公里,“以区带园,全面发展”的战略得到进一步贯彻;2001年被广东省列为全省首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环境建设试点示范园区;高新区孵化基地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组建了高新区软件园及软件协会;出口贸易在困难较大的情况下完成4894万美元;其他各项工作也取得较好成效。
充分发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据统计:区内1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工业产值13.4亿元,同期增长47%,实现工业产值超亿元的企业共5家,已初步成为我区的龙头企业。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长速度来看,月平均增长速度保持在30%以上,其中增长较快的单位有: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增长65.9%;柯达汕头分公司增长26。3%;绿恒实业有限公司增长52%;露露南方有限公司增长36.7%;和川企业有限公司增长621%;都利实业有限公司增长39%。从产业结构看,电子信息产业已逐步成为我区的龙头产业,累计实现工业产值7.3亿元,占区内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的51.7%。 外贸出口与利用外资:一手抓三资企业出口基地建设,一手抓企业自产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初步形成了以领域电脑有限公司、红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利侨电子有限公司、都利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骨干的出口基地,出口额已占全区外贸出口额的80%,全年达到4000万美元。与此同时,利用外资工作又上新水平。新批“三资”企业投资总额1300万美元,比增107%;合同利用外资630万美元,比增130%;实际利用外资434万美元,比增22.3%。区内“三资”企业共创产值10亿元,占区内企业实现工业产值的70%左右。经过努力,全区共实现出口贸易额4894万美元,完成市计划的61.2%,名列全市前茅。①积极探索发展流通业,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高新区流通产业呈稳步发展态势,规模逐步扩大。如长江药业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已在市区和邻近县(市)设立20多家连锁店,全年营业额将近1亿元。此外,“风神蓝鸟”小轿车特约经销权落户高新区仅半年时间,已销售轿车250辆,营业额达到6000万元以上;高新集团公司取得“小银狐”香烟在广东的市场准入和销售的总代理。②注重营销渠道的开拓,有效提高经济总量。通过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哈尔滨贸易会、西安交易会、深圳高交会以及汕头科技交易会等形式,加强企业与国内外的联系、联络,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营销能力。如高新区绿恒公司通过参加深圳高交会,就一次性达成协议1.2亿元的生产合同。③正确处理好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的发展关系。我们注意引导企业用高新技术来改造传统产业、传统产品,使之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如露露公司通过用高新技术改进包装,并用高新技术对软件包装实行技术改造,从而使产品的档次更上一层次。
高新区和川企业有限公司承担的“爬行式智能弧焊机器人”科技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01年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最高级别的863计划项目。这是建区以来首个列入国家863计划的项目,年初,绿恒实业有限公司申报的“稻壳制一次性环保餐具”项目科技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被列入2001年国家火炬计划,该企业入区2年多来,管委会帮助该企业获得国家、省和市扶持资金2000多万元,国际基金2000多万元人民币。从而使该项目在全国的推广速度大大加快,成果转化前景非常喜人。其它被列入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进展也都较为顺利,成为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区已向省申报2002年科技计划项目8项。为新年我区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经过多方努力,投入了近百万元的资金,创建了汕头高新区科技项目孵化基地。这个孵化基地,包括进入我区的汕头市博士后创业园、汕头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汕头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和汕头高新区软件园,为企业进入基地孵化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孵化基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首期2500平方米已交付使用。 知识产权制度与环境保护建设:省厅批准我区成为广东省五个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环境建设试点示范区之一。并根据试点工作需要,经报市政府批准,在科技局加挂高新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汕头高新区筹建于1992年4月,1993年7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区,2002年被广东省列为全省知识产权和环境保护建设试点园区。1997年9月,汕头市人民政府颁布15号令,赋予汕头高新区管委会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汕头高新区是汕头市经济发展重点区域之一,总面积约4平方公里,分东西两个片区,基本形成“一区多园、内外联动”新格局。汕头高新区东片区位于汕头市区中心,占地约1平方公里,汕头市博士后创业园、回国留学人员创业园位于该片区内,该片区依托市区并利用自身的地段优势,现已成为投资热点。汕头高新区西片区地处桑浦山下汕头大学的南侧,占地约3平方公里,与汕头大学合作创办汕大科学园。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林市经济开发区
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能:
1.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督办、保密、信访、信息化、依法行政、法制等工作。
2.负责高新区党建工作和群团组织的管理,负责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日常工作。
3.负责党委会、管委会召开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市政协委员提案。
4.负责管委会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行政后勤工作。
5.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人才、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出国(境)审核报批工作。
6.完成党委、管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5号管委会办公楼二楼206、三楼312、313
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能:
1.负责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负责经济统计工作。
2.负责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执行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督促重点项目建设。
3.拟订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落实,负责内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培育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主体,整合创新资源,推进各类平台、基地建设。
5.督促、检查东片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6.完成党委、管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 5号管委会办公楼二楼213
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编制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高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2.负责核发高新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负责核发高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查进入高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4.负责管理高新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招标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5.负责高新区土地供应、利用管理工作,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方案;对辖区内土地使用权进行定价,审核及征收土地出让金。
6.负责高新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临时用地审核、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及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审批。
7.负责高新区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的审核、“三旧”改造用地审核。
8.负责高新区东片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核发排污许可证,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
9.完成党委、管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 5号管委会办公楼二楼208
财政金融工作局
主要职能:
1.拟订本区财政规划。
2.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计划和年度决算。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4.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
5.检查财政方针、政策及财税法规执行情况;负责审计相关工作;负责财政资金与国有资产的监督及绩效考评管理工作。
6.协调指导政府采购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其他各项财政管理工作。
7.负责区域金融产业发展工作。
8.完成党委、管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 5号管委会办公楼二楼215
投资促进局
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和投资环境宣传推介工作。拟订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区内的招商载体,协调招商引资项目的准入、布局和流转。负责项目的跟踪服务。
3.完成党委、管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 5号管委会办公楼三楼307
工作职务: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汕头高新区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工作。
工作职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汕头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管委工作。
工作职务: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科技、经济、应急管理、招商引资、深汕高新区合作等方面工作,分管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投资促进局、高新区产业与科技服务中心,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工作职务:党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环保等方面工作,分管自然资源与建设局、高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高新区公共事业总公司、高新区嘉和物业有限公司。
工作职务:汕头高新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驻区监察专员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工作职务: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汕头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分工:兼职,不参与具体分工,受书记和主任委托承担专项工作。
工作职务:汕头高新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组织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党建、宣传教育、意识形态、政务公开、统战、机关事务、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财政金融工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高新区科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