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1 15:23
江夏区财政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一)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订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与乡镇街以及办事处、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参与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订和执行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三)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上级财政拨款和区级财政收支;会同物价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管理区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区级政府性基金。
(四)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区农业税收、非税性财政收入制度的拟订及其区本级收入的征收管理。
(五)管理由区级财政承担的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支出和公共支出等;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及资金;负责国债转贷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及粮食挂账处理;制订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以及相应的财务制度;拟订全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六)参与全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订;分配和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
(七)负责组织协调武汉市下达区财政的国债发行、兑付和宣传工作;
江夏区财政局局长:陈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