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06 19:17
江敦斌,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山东青岛人,1992年6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后取得西安交通大学(2005级)经济法硕士学位。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998级诉讼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
1999年8月、2000年10月先后被任命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青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挂职锻炼),
2009年12月,任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0年01月,任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2年12月,任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2015年12月,任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7年01月,任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7年03月,任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2年3月3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2年6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现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
2022年6月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江敦斌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