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2 18:13
1949年8月,南通市人民法院成立。1983年3月,实行市管县体制,合并组建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246号。全院现有人员260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3.4%,其中博士2人、硕士53人,占总人数的21.1%。审判一线法官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中院每年受理各类案件6000余件。
1949年8月,南通市人民法院成立。1955年10月改称江苏省南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3年3月,实行市管县体制,撤销南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建制,合并组建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和执行局(含执行裁决处、执行实施处、综合协调处)等10个审判部门,以及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法官培训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行政装备处、纪检监察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鉴定处等11个综合部门。辖区有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海门市、启东市等5家县(市)法院和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家区法院,共设有34个基层人民法庭。中级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246号。全院现有人员260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3.4%,其中博士2人、硕士53人,占总人数的21.1%。审判一线法官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中院每年受理各类案件6000余件。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和执行局(含执行裁决处、执行实施处、综合协调处)等10个审判部门,以及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法官培训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行政装备处、纪检监察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鉴定处等11个综合部门。
近年来,南通法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案件服判息诉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根据最高法院和省高院部署,南通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具体做法被写进省高院2013年度工作报告,作为江苏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行政审判权,充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向社会通报。积极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机制,全市9家基层法院均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通州区法院、海安县法院被评为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中级法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副院长:周平
审判员:范加庆、杨俊华
中级法院思想宣传、法学调研、行政审判、教育培训、行政装备、审判管理五大块工作先后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后3次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连续6年被表彰为南通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海安县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港闸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崇川区法院“天平”志愿服务项目入选全国法院党建创新案例,启东市法院立案庭、通州区法院兴仁法庭、如东县法院栟茶法庭被最高法院、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杨志南、孙翠燕、顾雪红,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陶新琴、丁培培,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江苏最美法官杜开林,全国法院优秀廉政监察员刘萍,江苏审判业务专家高鸿、王平、沈杨等一大批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