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更新时间:2022-06-21 12:00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是由江苏省经信委主管、江苏省能源局业务指导,由全省可再生能源生产、科研、设计、经销等单位组成的,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社会团体。

协会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为太阳能、核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小水电、潮汐能等国内外可再生能源行业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促进行业经济发展。通过推广企业生产经营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进一步发展可再生能源利用领域的上游、中间、终端产品工业化、现代化。

秉承“整合行业优质资源,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宗旨,为会员提供产学研、投融资、产业链建设等方面的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协会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可再生能源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并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协会业务范围

(一)加强信息服务,收集国内外本行业的经济技术数据,办好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网站,编辑出版协会会刊《绿色能源》,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二)加强产业链建设,研究发展战略,分析市场信息,研究经营对策和产品发展方向。根据会员需求,组织市场拓展,发布市场信息,推介行业产品或服务;

(三)加强产学研合作服务,组织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开展先进工艺、先进设备、产品质量等的观摩、评优、交流等活动;为会员推介先进适用的工艺和设备,支持会员开展经营或技术协作;

(四)加强协调服务,对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或会员与客户之间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争议进行协调;

(五)加强调查研究,履行政府赋予的有关职能,接受政府委托,做好有关工作,参与有关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参与行业技术、经济政策制订等有关活动,通过调查研究反映企业诉求,争取有关政策支持 ;

(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据法律、法规代表行业内相关企业参与反倾销、反补贴、反不正当竞争的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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