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更新时间:2024-06-21 11:32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作为江苏省教育厅直属财政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是江苏省各类学历教育考试的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承担全省高校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管理、普通高中综合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管理及社会考试服务,承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命题等工作。

主要职责

办公室

负责协调院内党群工作和行政事务;承担党建、组织、人事、文秘、档案、宣传、财务、安全保密、纪检、统战、群团、信访和老干部等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文秘科、组织人事科、宣传科、财务科、纪检科

高校招生

负责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的组织管理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普通高校招生科、学业水平考试科、研究生和对口单独招生科、综合科

自学考试处

负责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规划,承担计划教材、考务考籍和社会助学等管理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计划教材科、考务考籍科、助学指导科

成人招生与高中招生处

负责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及录取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选拔考试及录取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省教育厅有关职能处室做好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职招生有关管理工作,以及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监测、PISA考试考务管理等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成人招生科、高中高职招生科

技能考试处

负责全省中职职教高考及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等职业教育相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社会考试处

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和面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及口语考试(CET-SET)、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以及书法艺术水平考级等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剑桥少儿英语考试(CYLET)的有关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社会考试一科、社会考试二科、社会考试三科

科研处

负责教育考试招生政策研究及科研项目、成果的管理;开展教育考试招生的数据分析与评价;对教育考试重要课题和重大决策的可行性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见;组织编制全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全省教育考试机构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科研科、评价科

考试命题中心

负责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艺术类省统考科目)、中职职教高考、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社会委托的各类专门考试命题的组织和研究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命题一科、命题二科、命题三科

网络信息中心

负责教育考试信息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网络安全管理、教育考试信息系统开发、网上评卷及网上录取等技术保障任务;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信息管理科、网络安全科、综合技术科

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负责各处室(中心)业务工作的保障服务以及各院区的后勤管理;承担全院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招投标和业务用车管理等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行政管理科、综合管理科

参考资料: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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