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3 22:26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9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厅字苏办〔2019〕35号)规定,省广播电视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
(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省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制定全省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欠发达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监督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六)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开展广播电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一)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研究室)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宣传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电视剧处
传媒机构管理处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媒体融合发展处
科技处
安全传输保障处
规划财务处(公共服务处)
人事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处
江苏省广播电视监测台(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省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
江苏省广播电视收听收看中心(江苏省影视作品评审中心)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机关服务中心
局长、党组书记:曹远剑
副局长、党组成员:吴以桥
副局长:陈宇昕
一级巡视员:于国民
副局长:熊毅
2021年6月,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安全传输保障处党支部被确定为江苏省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2021年7月,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被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确定为“2020 年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优秀组织机构”。
2021年8月18日,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江苏新闻广播推出的《十年约定,今日启封!雨花台十年心愿箱开启》作品,被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为“2021年第一季度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
2022年6月,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入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优秀组织机构表彰名单。
2024年9月,入选2023年度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优秀组织机构类。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132号江苏广播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