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更新时间:2023-08-14 16:55

江苏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机构职责

1、宣传普及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环保科学知识;制定本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要点。围绕省厅环保年度计划和环保中心工作,指导和组织全省环保宣教开展工作;

2、组织、协调省内宣传、教育部门和新闻单位、群众团体等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建立环保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并完善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网络;

3、负责省内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确定报道重点,拟订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广电及报纸环保好新闻、好节目评选工作;

4、组织承办各种层次的环保教育培训;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环境渗透教育;指导和创建各级“绿色学校”和环境教育基地;

5、组织全省环境保护先进企业的评优和表彰工作;

6、策划、组织和指导“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纪念日及各种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大力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7、编辑和发行各类环保宣传教育书刊、资料及宣传品;组织、指导和制作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牌;

8、围绕省厅环保宣传教育的中心工作和重大事件,编辑制作环保新闻、专题、内参等电视片,开辟的《绿色报告》和《珍爱家园》环保栏目及正常播出;并做好中国环境教育影视资料中心江苏分中心的工作;

9、负责全省环保系统环境报刊征订发行工作;做好《中国环境报》江苏记者站有关工作;

10、征集和编排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环保文艺节目,并组织江苏省环保艺术团在全省范围内的演出活动,组织开展环保下乡、环保进社区、环保进企业,指导环保民间活动等工作;

11、督促、检查、指导、考核基层单位的环保宣教工作,总结交流全省环保宣教工作经验;

12、完成省环保厅交办的其他环保宣教任务;完成国家环保总局及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下达的工作任务。

获得荣誉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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