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更新时间:2022-06-26 15:31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是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协会简介

1986年3月,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江苏分会成立筹备组,1986年5月20日在南京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选出理事45人,时有会员101人。1991年6月批准成为江苏省社团法人,更名为“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丁群、周顺生、章剑华、周莉(女)先后担任主席。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成立后,积极组织电视艺术家深入生活,开展创作、研讨、评奖、交流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江苏电视艺术事业的发展。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09年9月21日在南京召开,周莉(女)当选主席,严克勤、吴建宁、李爱彬、陈小杭、陈炜、陈梦娟(女)、陈辉、徐丽玲(女)、曹剑、嵇道青、魏云辉(兼秘书长)、瞿长林当选副主席。现有会员1018人,其中全国会员380人。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省各省辖市电视艺术家协会、省及各省辖市电视台、省有关社会电视制作机构、公司,全省各民族电视艺术家、电视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电视艺术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电视艺术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在中共江苏省委和江苏省文联党组的领导下,团结全省电视艺术家、电视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致力于江苏电视事业的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江苏文化强省的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遵循文艺规律,继承优良传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对会员积极履行联络、协调、服务的基本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维权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文艺评奖、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讨论、调查研究、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注重培养良好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积极推进电视艺术创新,表彰奖励优秀电视艺术工作者和艺术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电视艺术人才。

第六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反映会员和电视艺术家、电视艺术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关心、支持、促进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并根据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工作思路,制订工作方案,为电视改革做好服务。

第八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关注不同体制内的电视从业者,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电视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

第九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重视并加强与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合作,开展各类大型电视艺术活动;加强与兄弟省、市、自治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电视艺术工作者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民间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推动江苏电视艺术走向世界,努力对人类文明进步作出贡献。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十一条 全省各省辖市电视艺术家协会、省及各省辖市电视台、省属与电视密切相关的各大型文化产业公司、集团等、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江苏部队的电视制作机构、积极参与电视艺术创作与生产且业绩突出的社会电视制作机构、公司、高等院校从事电视创作或理论研究机构为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团体会员。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团体会员应赞成本会章程,经申请,由协会主席团审议批准。

第十二条 团体会员的义务与权力

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执行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决议,完成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交付的任务,积极发展新会员,开展符合章程的各项活动,并按期交纳团体会费。

团体会员的权利:根据工作需要,主要负责人经主席团提名、理事会选举、可增补为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理事。参加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各项活动,对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团体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凡赞成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在本省从事电视艺术创作、生产制作、技术、理论研究、评论、教育、编辑、出版、宣传、行政、企业管理等有一定成就的电视艺术工作者,由本人申请,会员介绍或有关部门推荐,经主席团审议批准,即为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志愿参加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者,须经本会推荐。全国会员为本会的当然会员。

第十四条 个人会员的义务与权力

个人会员的义务:遵守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执行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决议,按期交纳会费,积极参加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的活动,完成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交付的工作。

个人会员的权力: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十五条 个人会员有严重违法行为或不履行会员义务者,经主席团审议批准,取消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六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为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全省理事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其职权。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领导本会工作。

第十七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主席团和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八条 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由各团体会员根据协商分配的名额,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推选和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特邀产生。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审议和通过工作报告;修改《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讨论、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由各团体会员和有关单位按商定名额分别提名,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需要可提出有关方面理事候选人。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任期五年。任期内,对以团体会员负责人身份当选的理事,实行自然替补制,即如该负责人不再担任所在单位领导职务,由所在单位推举另位负责人为候选人,报经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团同意,理事会选举后接任其理事职务。

理事会的任务和职责是:选举产生主席团;听取和审议主席团工作报告;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根据需要作出其他重要决议。

第二十条 理事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工作需要亦可随时召开。以团体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身份当选的主席团成员,如不再担任所在单位职务,根据工作需要,该团体会员单位可推荐另位主要负责人为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报省文联党组同意,履行相关选举程序和手续后接任。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团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负责处理协会日常工作。其人选经省文联党组商协会主席团后,由省文联党组任命。驻会正、副秘书长由省文联党组管理。

第二十一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可根据需要设名誉主席、顾问等荣誉职务,由主席团推举和聘请。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经费来源为国家拨款;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社会资助;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简称为江苏视协。

第二十四条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英文全称是JIANGSU TELEVISION ARTISTS ASSOCIATION缩写为“JSTAA”。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代表大会通过实施。

附 件:

关于《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第十五条的细则?

一、接受会员标准如下:

1、长期从事电视艺术节目生产的编剧、导演、摄像、录像、编辑、美工、音响、化妆、服装设计、道具、照明、制片等工作,其艺术成就为社会所公认者;

2、在若干电视艺术节目中担任主角或主要配角的演员,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者;

3、有较深造诣和较大成绩的电视音乐工作者;

4、从事上述各种艺术专业,在省级电视节目评奖中,主要单项奖的获奖者;

5、在高等院校从事电视艺术实践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教授、副教授以及有成就的讲师,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电视理论、评论、编辑以及专业翻译工作者;

6、从事电视艺术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管理,成绩突出者以及出版、资料工作者。

7、生产的电视节目在社会上享有盛誉的社会电视制作机构、公司、单位的主要决策者和经营者。关心和支持协会建设,热心电视艺术社会活动,对本会有突出贡献者。

二、会员每年缴纳会费为贰拾元整。

领导机构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第四届顾问名单

顾 问:凡 兵、邵钧林、杨增泰、虞志敏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第四届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主 席:周 莉

副主席:严克勤 吴建宁 李爱彬 陈小杭 陈 炜 陈梦娟 陈 辉 徐丽玲 曹 剑 嵇道青 魏云辉 瞿长林

秘书长:魏云辉(兼)

副秘书长:王敏泉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王 平 王克法 王继龙 王敏泉 毛贵民 毛 敏 田宏胜 石卫平 任晓润 刘旭东 孙苏杰 孙 浩 庄 勇 许新建 严克勤 何继昌 吴建宁 张红生 张 标 张 琦 张 践 李爱彬 李 路 杨江淮 杨锡华 沈国芳 沈爱华 肖 梅 陆玉方 陈小杭 陈 明 陈 炜 陈 炜 陈俊杰 陈梦娟 陈 辉 陈 辉 陈韵强 周安华 周 进 周 莉 林庆生  范小天 姚家红 赵 波 唐 棣 徐丽玲 殷敏利 洪 涛 顾旭光 顾 强 康志东 曹 剑 隆晓辉 黄继胜 嵇道青 景志刚 蒋文博 蒋剑雄 蒋晓平 蔡传道 颜晓群 薛 涛 魏云辉 瞿长林 瞿 敬

第五届理事会

卜宇当选为主席,陈辉、高顺青、陈韵强、李爱彬、张兵、张辉、张红军、尹小平、陈秋峰、沈玲当选为副主席,聘任王晓虎、孙苏杰、吴建宁、陆玉方、周天江、周安华、罗舒泽、顾汉德、景志刚为第六届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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