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更新时间:2022-05-05 17:29

江苏省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根据章程的规定,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指导下,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同私营个体劳动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政府管理部门的助手作用,为促进发展、繁荣经济、维护秩序,保障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服务。

工作职责

一、组织会员开展以国家法律、爱国主义、职业道德为重点的自我教育。

1、 组织会员开展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进行的普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2、 组织会员开展爱国主义、时事政治、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以及“双思”、“三个代表”等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会员增强自尊、自强自律意识,提高会员的整体素质。

3、 引导广大会员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政策、规定,把自我发展和振兴江苏经济结合起来。

4、 在广大会员中树典型,学先进、弘扬光彩事业。积极开展争创“光彩之星”、“青年文明号”等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私营个体队伍先进人物、培育、树立一批带头和示范作用的典型,扩大私营个体企业的社会影响。

5、 在会员中开展三个文明建设,开展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增强抵御黄、赌、毒侵蚀的能力。

二、组织会员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增强自我管理的能力。

1、 把会员组织起来,建立自我管理组织,制定自我管理办法,开展自我管理活动,不断增强会员的自我约束力,自觉做到遵章守法。

2、 建立“法律咨询中心”、“法律顾问”、“投诉、举报中心”等机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和要求。

3、 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的助手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税务、工商、物价、计生、社会治安、劳资调解、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保护、职称、技术等级评定、人口流动管理、打黄扫非等项工作;组织经常性的生产经营行为的自我检查,自觉抵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4、 建立健全党、团、工会、妇女等组织,积极开展政治思想工作,提倡奉献精神,增强凝聚力。

5、 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探讨研究自我发展的计划和措施,通过诚实经营、协助企业开展重守合同、争创著名、驰名商标等提高企业知名度,扩大企业市场占有率。

6、 积极建立行业协会,增强自律意识,提高应变能力。

三 以发展壮大私营个体经济为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服务工作。

1、 对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向会员提供有关发展、人才引进、资金融通等方面信息。

2、 为私营个体企业申报专利、技术引进、资金融通、产品推介、成果展示、境外办厂、招聘下岗职工等提供服务。

3、 组织会员间的救灾、扶贫、解困、捐赠等互助活动,解决扩大生产、引进技术、加大投资方面的困难,减轻政府负担。

4、 为会员评估诚信程度,出国(境)政审、购房、买车等行为进行审核及证明。

5、 帮助会员做好技术培训,质量认证、商务考察等工作,增强竞争能力。

6、 开展对外交流,加强与境内外有关经济组织的联系、交流和合作。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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