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4 16:29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于1981年10月21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李炎洲。
2024年10月,ST舜天(600287)发生工商变更,高松卸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由李炎洲接任。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统一组织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董事长:李炎洲。
2024年7月5日消息,证监会综合违法情节、责任程度等,对5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江苏舜天参与的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是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共计虚增营业收入约103.3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9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9.34亿元。证监会认为,江苏舜天披露的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4月30日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多条规定,对江苏舜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 万元罚款。时任江苏舜天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的高松,是江苏舜天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高松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