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1 00:55
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苏钢集团)始建于1957年,位于江苏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57年,苏钢集团成立。
2003年,北大方正入主苏钢。
“十二五”期间,苏钢集团着力打造“低碳金属材料智造园”、“现代物流智慧园”、“循环经济产业园”、“北大青年城创业园”,大力推进“北大方正·苏州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项目建设,向现代化、多元化的控股集团目标迈进。苏钢不断发展和转型升级,十二五规划确定了走特钢专业化、精细化发展之路,以“低碳绿色”的非调质钢为核心产品,覆盖汽车和机械制造行业,同时发展页岩气等耐腐蚀油气田用钢,把特钢做精、做细、做专、做强,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特钢精品基地。
2015年,苏钢集团获批成为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月3日,举行省级博士后工作站揭牌仪式。
2020年3月,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退出钢铁冶炼设备。
截至2020年3月,苏钢集团拥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切削加工用非调质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重点物流基地、苏南公铁水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项目等研发、物流平台。公司形成了以中高端汽车发动机用钢、非调质钢、齿轮钢、不锈钢和页岩气用钢等绿色环保钢材为主的特色系列产品。
主词条:陆家嘴买到“毒地”索赔案
2023年11月3日,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
2023年11月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苏州市虎丘区钢成路28号苏钢集团总部,通过官网公开电话联系到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并提出了采访请求,其表示马上安排负责相关领导来回应。然而,记者在大门口等待近1个小时,未有公司人员前来,电话再也未能接通。
情况说明
2023年11月10日,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情况说明。
一、披露及交易情况
在2016年转让股权时,我司已如实披露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关于苏州绿岸名下土地存在部分污染的调查结果及报告全文,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明确提示了该范围中部分地块原为钢铁焦化生产区域,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由佳湾公司和华宝信托(后所持股份转让给佳二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在交易时即已知悉上述情况,并承诺接受所有现状、瑕疵和风险。在此基础上,经过222轮举牌,联合体方以85.25亿元竞得挂牌评估值30.5亿元的苏州绿岸95%股权及债权。
二、地块检测情况
2022年,联合体方与我司一致同意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南京环科所对地块污染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有关结果表明:已有居民入住的14、15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的8、9、12、13、16号地块和未开发建设的7、11、17号地块,属可安全利用地块;焦化区1、2、3、4、5、6号和非焦化区10号地块(其中仅2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经治理修复后可安全利用。
三、2号地块情况
2019年,联合体方知悉2号地块不符合环保要求,且未依法完成2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治理,即启动了该地块项目建设。2021年,因无法通过环评验收而未能启用。对此,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施工作业情况
2016年,我司披露报告中已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场地内及场地附近开展造成地下水扰动的施工”“场地开挖前必须做好适当的防护措施,进行环境监理,避免污染物扩散,对周边环境及居住区产生影响”。我们了解到,联合体方在开发建设苏州绿岸地块期间,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地下水阻隔墙及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存在扰动地下水、搬运土壤造成部分环境交叉污染的行为和施工作业不规范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目前,相关争议已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我们正在积极应诉,相信司法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会作出公正的判决。我司将与各方一道,把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购房者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尊重生效判决结果,维护司法权威。
2024年7月,生态环境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2023年年末,备受关注的百亿苏州“毒地”案中的受污染地块已修复完成。2023年11月,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将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多家苏州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发起诉讼,索赔100.44亿元,并称这是“因土壤污染产生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