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更新时间:2024-08-05 11:42

江西中烟工业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28日, 是由江西烟草顺应行业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分设而成,主要承担烟草制品生产和销售,烟草物资、烟机零配件经营及其他相关的生产经营任务。

发展简史

公司成立以来,在国家局党组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做精做优、保持特色、缩小差距、增强实力”的发展定位,积极推进联合重组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三年跨了三大步:2005年12月28日,南昌卷烟厂井冈山卷烟厂、兴国卷烟厂联合重组为南昌卷烟总厂;2006年12月28日,南昌卷烟总厂与赣南卷烟厂、广丰卷烟厂合并重组为新的南昌卷烟总厂,与江西中烟、总公司构建三级母子公司体制,全省卷烟工业实现“五厂合一”;2007年12月28日,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江西卷烟工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批复》(国烟法[2007]567号)文件精神,江西中烟工业公司与所属南昌卷烟总厂合并重组为一个企业法人实体,继续使用“江西中烟工业公司”名称,直接从事卷烟生产经营,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构建二级母子公司体制。合并重组后的江西中烟工业公司下辖南昌卷烟厂、赣南卷烟厂、广丰卷烟厂、井冈山卷烟厂、兴国卷烟厂及江西锦峰实业有限公司。此次合并重组,标志着江西卷烟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完成。目前,江西卷烟工业系统共有从业人员6800余人。

发展规模

近几年来,公司经济运行保持平稳较快发展。2007年,江西中烟工业公司生产卷烟95.8万箱,同比增长6.7%,销售卷烟95.3万箱,同比增长4.75%,实现销售收入68亿元,同比增长15.3%,实现利税43.45亿元,同比增长24.2%,实现利润7.06亿元,同比增长119%,其中2007年卷烟产量、销售收入、税利总额分别较2004年增长43%、62%和61%,各项经济指标创下了江西卷烟工业的历史最好水平,为江西实现在中部地区的崛起,为江西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企业荣誉

2006年,江西中烟工业公司荣获省直机关工委授予的“优秀基层党组织”称号,江西省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的“2006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平安单位”称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的“2006年度密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南昌卷烟总厂还被江西省红十字会授予“江西首届杰出公益奖”,被中共南昌市委评为“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等称号。

2007年,江西中烟工业公司被省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第四届(2006-2007年度)省直文明单位,荣获江西省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的“2007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的“2007年度密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公司机关党委连续第三年荣获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奖”。公司主导骨干品牌“金圣”品牌荣获首届中国品牌节“金镨奖”和“中国烟草最具特色品牌”称号,

2008年,公司被江西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工业崛起年度贡献奖”称号,被江西省政府授予“江西省工业企业‘四率’先进企业”称号,被江西省慈善总会授予“江西十大慈善单位”和“四川‘5·12’地震抗震救灾捐赠先进单位”称号。公司主导骨干品牌“金圣”荣获“30年中国品牌创新奖”。

2009年,公司被中华慈善总会授予“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被江西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工业崛起年度贡献奖”和“江西工业优强企业” 称号,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授予“2009年度全国卷烟销售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和“全国烟草行业2008-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考核二等奖”称号,被江西省综治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称号,被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党旗引领致富路、携手共建新农村”定点包扶贫困村工作“年度先进单位”,被江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江西省青年志愿服务贡献奖”称号。公司机关被江西省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直机关第五届文明单位”和“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特别贡献奖”称号。

2020年4月,获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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