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4 18:48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51年,至今已走过65年的发展历程。2004年5月26日,江西省联社组建成立,加快促进了全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改革的推进和事业的发展。
全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共86家法人成员行社,其中农商银行71家,农村合作银行1家,县级联社14家;共有机构网点3029个(含离行式自助银行556个),占全省银行机构的近1/2,在乡村设立金融便民服务点1.4万个,率先实现金融服务乡镇“全覆盖”、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
至2016年3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资产总额突破7000亿元,达7419亿元,存贷款规模突破9000亿元,达9347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5741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存款市场份额的22.08%,各项贷款余额3606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贷款市场份额的18.46%,存、贷款规模均居全省金融机构首位。
王东升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党委书记、理事长
张 莉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党委副书记、主任
蔡冬林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党委副书记
傅康生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党委委员、副主任
余业伟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党委委员、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 斌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首席风险官
袁秀峰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首席运营官
周斌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人选
2017年,原银监会对内蒙古、江西、河南、广东、四川等5家省联社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5家省联社在具体履职中存在一些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对农合机构偏离支农服务主业没有有效纠正。部分省联社没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积极引导农合机构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对“离农脱农”问题不考核、不纠正、不处理,导致少部分县域农合机构严重偏离支农战略定位。二是在落实风险防控处置责任方面履职不力。个别省联社没有切实承担对农合机构风险处置的牵头责任,风险防控不作为,导致辖内风险持续积聚,高风险机构数量上升,对地方金融安全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三是违规开展相关业务。部分省联社严重违反监管规定,违规设立实体企业、未经批准超范围开展业务等,个别省联社甚至越权干预农合机构经营决策,违规牵头组织发放大额、异地、非涉农贷款,形成大额风险暴露。四是高管人员违规履职问题突出。内部治理严重缺失,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而实际履职等违规问题多发。
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陈述申辩意见复核和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一系列法定程序,银保监会统筹协调相关银监局依法对内蒙古、江西、河南、广东、四川等5家省联社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机构处罚方面,对5家省联社合计罚款3172.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70.5万元。人员处罚方面,对省联社63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取消任职资格、警告和罚款,其中42人合计罚款455.5万元。
2024年6月11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协助掩盖不良贷款,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被罚50万元。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2020年4月,获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表彰。
2020年12月,被评为第二届赣鄱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单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