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7 15:53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8月设置袁州专署司法科;1951年1月,正式成立江西省人民法院袁州分院;1952年9月,袁州分院和南昌专署司法科合并,成立江西省人民法院南昌分院;1955年2月,改称江西省南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59年11月,再改称江西省宜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文革期间,宜春中院受到冲击,直到1972年9月才得以恢复。2000年8月,撤地设市,变更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延用至今。法院大楼现坐落于宜春市宜春北路895号,宜春中院以增强司法能力为重心,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以构建和谐平安社会为目标,全面发挥法院职能作用。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月1日,现坐落于宜春市宜春北路895号,全院现有人员140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67.14%,其中博士1人,硕士35人。
宜春中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一庭、刑二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队、司法技术处、行装处、后勤服务中心、监察室、机关党委、审管办等共计24个部门。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宜春中院先后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田甘霖: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宜春北路8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