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广播电视局

更新时间:2024-11-01 13:00

江西省广播电视局,是江西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机构改革

江西省广播电视局的前身是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根据方案,组建省广播电视局。

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省广播电视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不再保留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 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 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 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本省行业标准并组 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省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制定全省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 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区、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协调、推动全省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做好广播电视领域文化强省建 设相关工作。

(五)负责对全省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 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 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全省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 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 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 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 负责推进全省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 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制定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 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省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 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 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省广播电 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一)指导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政策法制处

发展改革处

宣传处

电视剧处

传媒机构管理处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科技处(公共服务处)

直属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

离退休干部处

财务处

直属单位

江西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江西传媒职业学院

江西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党静

一级巡视员:兰丽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朱育松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陈琰

获得荣誉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2020年4月,获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表彰。

2021年8月18日,江西省广播电视局江西卫视推出的《老表们的新生活》专题电视作品,被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为“2021年第一季度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

2022年3月,江西省广播电视局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秀单位”。

2022年6月,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入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优秀组织机构表彰名单。

2024年9月,入选2023年度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优秀组织机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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