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闻出版局

更新时间:2021-12-12 10:42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江西省版权局)是江西省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

工作职责

(一)拟订新闻出版、著作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制定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和体制机制改革。

(三)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指导对从事新闻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七)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八)拟订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负责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印刷复制业的监管。

(十一) 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十二) 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处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三) 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能调整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新闻出版局

(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03年6月24日 赣府厅发[2003]11号)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73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0〕15号),保留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为主管全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的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省版权局名义对内对外单独行使职权。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音像制品的发行、进口管理由省文化厅负责,用于电台、电视台播出的节目的进口管理,由省广播电视局负责。

(二)新增的职能

1.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变更的审批;内部报刊转化为内部资料的审批和管理;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备案和管理;承接境外一般出版物印制的审批;图书二级发单位的审批和管理。

2.监督管理全省印刷业。

3.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4.审核省内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申请,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三)加强的职能

全省扫除黄色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以下简称“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

(四)转变的职能

1.将全省计算机软件和其他各类作品著作权的登记,各类作品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涉外音像制品合同的登记,著作权合同的审核,涉外录音录像作品著作权的认证,侵权作品的鉴定,全省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等工作,分别交给直属有关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2.与直接管理的出版、印刷、发行企事业单位脱钩,另行组建江西出版集团(具体组建方案另行制定)。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订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的经济性宏观调控措施;指导、推进新闻出版业的改革。

(三)审核申报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总发行单位;审核申报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和国家级书报刊定点印刷企业;审核申报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审核申报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

(四)指导并依法审批图书和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组织审读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各类出版物。

(五)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进出口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六)贯彻执行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实施全省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对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八)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以及教科书和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并负责本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九)负责全省著作权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著作权涉外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管理、协调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和版权贸易。

(十一)编制全省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化、网络化、标准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审核省内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申请,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编制全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全省性表彰和评奖活动。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科技发展处)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承担文秘、宣传、保密、值班、信访、接待工作;负责规划、统计、财务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新闻出版业科技进步工作。

(二)图书出版管理处

负责图书出版管理工作。

(三)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处

负责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制作管理工作。

(四)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

负责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和记者站、记者证管理工作。

(五)印刷复制管理处

负责印刷复制管理工作。

(六)出版物发行管理处

负责出版物发行管理工作。

(七)出版物市场监管处(江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

负责出版物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

(八)版权管理处(法制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负责版权管理、法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党建和人事教育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纪检监察编制2名,专项编制1名,为老干部服务的单列编制3名,“扫黄”“打非”专项编制15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处职数11名(包括“扫黄”“打非”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职数7名。

五、其他事项

(一)成立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机关服务中心,为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下属相当于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正处1名)。该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各设区市分局的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县级新闻出版管理机构设置问题,待中编办、新闻出版总署对地方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有明确意见后再定。

(三)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在审批新闻出版单位的设立、更名、调整与撤销等事项时,如涉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其机构编制事宜由申办单位报请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直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和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6895172 传真:6895175

新闻报刊处

拟订报纸和期刊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新办报纸、期刊、国内媒体分支机构及报刊变更的审核工作;负责对报刊出版活动的监管和内容的审读、舆情分析工作;调控报刊结构和刊号总量;承担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承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办公电话:6895216 传真:6895037

出版管理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

拟订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承办出版单位年度出版计划、增补选题的审批和重大选题、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工作;组织对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审读审听审看;承办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审查进口音像制品;组织调控出版物品种及书号、版号总量;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6895227 传真:6895312

印刷复制管理处(出版产业发展处)

拟订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调控措施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设立印刷复制单位以及印前备案、出版物出省印刷的审批;负责对印刷、复制活动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印制活动;承办国家限制进口印刷复制设备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印制工作;与省价格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中小学教科书零售价格;负责新闻出版业统计工作;承办报业、出版和发行集团改革方案的审核工作。

办公电话:6895239 传真:6895382

出版物发行管理处

拟订出版物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批;承办出版物总发行单位以及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出版物进口单位设立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出版物发行的监管,组织查处严重的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发行活动;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发行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

办公电话:6895356 传真:6895219

科技与数字出版处

拟订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互联网出版和数字出版发展规划、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工作;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和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核和监管;对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负责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进行审核;对网络和数字出版的出版内容、出版活动实施监管。

办公电话:6894829 传真:6895092

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省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

拟订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办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承担江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6895225 传真:6895235

版权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拟订著作管理、保护和使用的政策;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监管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监管涉外著作权贸易、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及作品自愿登记工作;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的著作权关系;草拟订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局规范性文件、执法文书的审核;承办局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办公电话:6894563 传真:6895220

直属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人事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6895151 传真:6895173

纪检处(监查室)

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派驻机构。

办公电话:6895362 传真:6895362

现任领导

局长黎隆武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池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利民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姜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白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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