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7 17:03
江西省电化教育馆于1981年经江西省政府省长办公会议同意设立。现有编制25人。省电教馆现设7个部室,包括办公室、研究部、网络部、培训部、软件部、推广部、开发部 。
1999年底经省编办同意,在省电教馆的基础上成立了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中心,与省电教馆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其主要职能是面向基础教育开展现代教育技术服务。2006年3月经省编办同意,省电教馆增挂“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牌子。
江西省电化教育馆现有在编人员24人。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6人。在编人员中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15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3人。
1981年11月和1988年6月,原国家教育部、国家教委曾两次下文(《教育部关于电化教育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意见》〔(81)教电字005号〕、《省级电化教育馆暂行规程》〔(88)教电字003号〕),规定了省级电教馆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提出省级电教馆是隶属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面向基础教育的教学性质的事业单位,兼有行政职能。
☆ 结合本省具体情况,贯彻执行有关电化教育的方针、政策,指导本省、市、自治区的电教工作。
☆ 制订本省的电教规划,协同、配合有关方面协调解决电教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 收集、编制、储存、整理、审定有关基础教育的电教教材资料和信息,出借、发行电教教材、资料,为教学服务。
☆ 培训电化教育工作人员。
☆ 结合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研究电教教材和教法,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 提出对电教经费分配意见,监督电教经费的使用,协同有关方面加强对电教设备标准化、系列化的研究,改进提高技术质量,指导电教设备的订购、保管、维修工作。
☆ 有条件的电教馆应开展电化教育设备技术服务,开展咨询活动、普及电化教育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