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

更新时间:2023-10-23 14:01

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简称江西社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办学历史

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1959年创办。

“文革”期间停办,1984年复办,为省委直属正厅级一类事业单位。

2003年,根据中央统战部有关精神,我院成立了江西中华文化学院。

2010年6月经省编办同意,加挂江西中华文化学院牌子,与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20年8月,原省交通干部学院整体并入我院。

办学条件

学院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科研处、总务处(基建处)4个行政处室和综合教研室、图书馆、校刊编辑部、学员服务处4个教学服务机构。

现任领导

人员

江西社院为江西省委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人事和工资实行分类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相应的工资制度,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干部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和相应的工资制度。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43人,其中,处级干部11人,教授2人,副教授2人,副研究馆员2人,讲师2人。学院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内培骨干、外请名师、专兼结合的方式,在大力培养使用专职教师的同时,聘请了三十五位党政领导、民主党派领导和专家学者为学院兼职教授。

学院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教科处、总务处(基建处)和综合教研室。2003年,成立江西中华文化学院,与江西社院一套人马,两块牌子;2004年4月,成立党组;8月,成立院务咨询委员会;2006年5月,成立学院机关党委。江西社院现任党组书记由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黎细保兼任,院长谢茹,党组成员、副院长为王晓鸣。

江西社院发扬“爱国、团结、民主、求实”的校风,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坚持以政治培训为重点,坚持以自我教育(突出地体现为“三自”、“三不”,即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为基础,坚持以培养使用相结合为方针,坚持以开拓创新为动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教学内容,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为重点教学内容,并辅以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爱国统一战线相关的其他课程,教学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复办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10余期,培训各类学员近万人次,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做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统战系统人士的普遍赞誉。迁入新校舍后,学院的培训能力大大增强,可同时容纳200名学员学习生活,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20多期,培训学员1000余人次。

在搞好教学培训工作的同时,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非常重视科研工作。复办以来,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累计发表论文200余篇,多次荣获中央、省部级奖项。自2001年始,连续有四项省级课题申报成功。1993年5月,学院创办院刊《心雨》作为学术研究园地。

在新世纪新阶段,江西社院全体教职工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央社院的贺信和贾庆林同志讲话精神,弘扬“爱国、团结、民主、求实”的良好校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进一步探索办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充分发挥学院作为统一战线的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的作用,为开创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为江西在中部地区的崛起,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单位性质

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简称江西省社院)是中共江西省委直属领导的正厅级党群机关,是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从事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业务上接受中央社院和省委统战部指导,隶属省直统战系统,指导地市级社院工作。

组织人事

江西省社院与江西中华文化学院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内设5个正处级处室,办公室(挂人事处、机关党委)、教务处、总务处、教科处、教研室。

人事和工资实行分类管理,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干部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和相应的工资制度,为行政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相应的工资制度,为事业编制。

单位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北大道999号

历史沿革

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创办于1959年,院长由当时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于洪琛同志兼任,副院长由潘震亚、谷霁光兼任,1965年调刘诚同志任专职副院长。

“文革”期间,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被迫停办。

1984年3月21日,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恢复办学,并批准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属厅(局)级一级机构,内设办公室、教务处、行政处三个处室,定编120人(后减为95人)。

1997年,中共江西省委同意江西省社院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2001年1月8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保留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为中共江西省委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内设4个处室和3个教学服务机构,4个处室为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基建处)、教学科研处;3个教学服务机构为综合教研室、图书馆、校刊编辑部;事业编制95名。

2003年,成立江西中华文化学院,与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2004年4月,成立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

2004年8月,成立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院务咨询委员会。

2007年,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事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江西省委党校等30个省属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明确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之一。

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复办后,长期租房办公办学, 1997年,中共江西省委同意兴建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校舍,2002年9月,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迁入属于自己的校舍办公办学,结束了长达18年租房办公办学的历史。

复办后的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首任院长由当时的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杨永峰同志兼任,副院长由王象山、蔡高清担任;第二任院长由当时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曲成学同志兼任,副院长为王象山;第三任院长由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黎细保同志兼任,副院长为陈进军;2004年至2006年,院长由当时九三学社省委会主委邵鸿同志兼任;院长空缺。学院现任党组书记由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黎细保同志兼任,王晓鸣同志为党组成员、专职副院长。

所获荣誉

2020年4月,获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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