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8-05 09:01
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建立于1987年10月,正局级建制,系江阴市人民政府行使主管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的工作部门,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
现有干部、职工共214人,其中市局机关104人,镇所110人,其中大中专以 上学历人员占总数的54%。科技人员占39.8%,其中高级职称有3个,占1.4%; 中级职称有18个,占8.4%;初级职称有64个,占30%。
江阴市国土资源局是市政府统一负责全市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市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统一管理全市土地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主管全市土地的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对土地评估工作的行政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土地统计、土地登记制度和土地动态、地价动态信息监测体系。
3、 根据全市经济和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管理程序上报下达,对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土地开发、复垦、复耕工作。
4、 主管全市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各类建设用地计划,统一审核征用、划拨建设用地;承办市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落实。
5、 管理土地市场,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工作。
6、 统一对全市地质矿产资源实施管理,严格控制开山采石,保护地质环境,加强矿产资源评估工作。
7、 负责土地行政执法、土地监察工作,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负责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8、 主管土地管理科学技术、宣传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档案、统计工作。
9、 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土地管理队伍建设。
10、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审核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承担全局主要工作的协调、督办、综合和专题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接待和办公自动化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效能制度建设、机关效能监察工作。
党建工作科
负责局党委党建工作,并指导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文明创建、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负责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考察、聘用录用及干部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本系统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地矿、土地、测绘等行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直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务评聘工作;拟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科
负责全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政策、方案、措施的研究制订;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审查工作;跟踪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组织实施全市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承办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组织起草征地补偿办法;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
地籍管理科
统一管理地籍工作;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及变更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权属变更、证书查验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承办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指导组织全市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土地二级市场管理。 研究制定全市测绘事业和市级基础测绘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负责本市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审查和年度注册的预审工作;负责市级限额的测绘任务登记和地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三、四等级永久性测量标志维修和保护工作;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的备案工作;负责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测绘单位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房产等专业测绘工作。
法规监察科
组织起草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咨询和信访工作;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事宜和组织听证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指导并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和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镇)活动的综合检查;组织对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开展土地动态巡查、督查工作组织考核;拟定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协助司法机关对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调查和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申请强制执行。
耕地保护科
宣传执行国家、省、市国土资源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组织邀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挂钩规划,并对规划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工作;组织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预审和审查;负责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负责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监督管理;开展对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邀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等业务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国土资源科技规划、计划;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成果;指导检查国土所的相关业务工作。
财务科
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务制度和实施细则;承担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及其它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费的征收、管理和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税费的征收工作。
开发区国土资源所分局
江苏省江阴经济开发区位于江阴市区东部,辖区总面积为53平方公里,1993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重点经济开发区,2002年10月,省委、省政府又赋予江阴经济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的经济审批权和行政级别。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成立于2008年6月,由原新城东国土资源所更名而来,主要承担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现有工作人员10名。开发区分局在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分局为目标,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为立足点,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涵,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为开发区社会经济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用地服务保障。开发区分局将以“旗帜鲜明执法,全力以赴服务”的江阴国土精神为指引,团结拼搏,开拓创新,以优质服务打造国土品牌,为实现开发区国土资源事业的快速发展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