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4 13:45
江阴市教育局是江阴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监督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承担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进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的责任;提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建议,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教育工作政策,指导全市教育改革工作。
(二)研究全市教育发展的战略思路,编制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招生计划、教师招聘计划和教育基本建设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社会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及教育教学改革,协助管理地方高等教育有关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行政管理和指导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捐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对本系统各类学校和社会力量教育机构的教育经费进行指导、审计监督。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
(五)管理、指导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工作;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成人中专、成人高考工作;主管全市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六)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等工作。
(七)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负责规划、指导、管理学校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建设;负责管理权限内的组织、人事调配、培训、劳动工资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中专校、地方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统筹全市教师市级以上评选表彰工作。
(八)负责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其他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直属单位的统战工作和领导教育工会。
(九)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和指导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徐前锋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党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和重要事务;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起草重要文件;负责文件、电传、电报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对外宣传、信访、外事、综合档案和社团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国际化和依法治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组织人事科
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学校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教育局党委的宣传、统战和老干部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制订和落实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资的补充计划;管理教育系统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机构编制、考核、评优、奖惩、调配、离退休、人事档案等工作;制订并实施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计划;负责市教师进修学校的业务指导;管理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岗位聘用工作;协调并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承办学校工人培训和技术等级确定方面的有关工作。
计划财务审计科
指导及编制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政策和学生收费政策;编制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和做好年终决算工作;统筹管理局机关和全市学校的财务工作;管理局管各项教育资金;管理和指导学校布局调整、校园规划、校舍建设、校舍管理、市区学校配套等工作;督促检查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改革;负责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教育系统企事业单位的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基建投资的管理使用、资产管理使用、经济活动及效益、法人的经济责任、学校领导干部离任等进行审计监督。
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贯彻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规和课程计划;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的体育、艺术教育、卫生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制订和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籍管理工作;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协助做好基础教育学校的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协同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协调做好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发展规划制订及实施工作;协同做好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教育中心校的教育教学和实习实训工作,指导职业学校的专业、课程、教材和实训基地建设;协同做好职业学校和成人教育中心校教师队伍规划和建设工作;协助管理地方高等教育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农民教育;负责成人高中的毕业统考和毕业证书的验印、发放;负责全市终身教育实验;扎口审批非学历教育机构,规划、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
德育科
主管全市学校德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生态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负责全市德育干部和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督导科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市教育督导工作;督导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组织对本市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受理并协调处理有关教育工作的信访、投诉;负责查处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监督本市教育机构的收费及使用情况;负责组织教育督导科研活动和督导人员的培训。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及综治工作计划、方案、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督促并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政策法规和决定事项情况;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的安全及综治工作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并跟踪隐患整改;依法监督检查学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和作业场所的卫生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点实施全程监控管理;协助市安全职能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校园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进行年度考评;负责有关校园安全的群众举报、投诉的受理与督办;承办市安全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