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1 14:59
池秋娜,女,汉族,1961年9月出生,福建大田人,中共党员,1981年8月参加工作,福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审计师。
1979.09——1981.08,福建集美财经学校企业财务专业学习;
1981.08——1984.03,福建省大田县财政局企财股干部;
1984.03——1984.07,福建省大田县政研室干部;
1984.07——1986.10,福建省大田县政研室副主任;
1986.10——1990.10,福建省大田县商业局副局长(其间:1984.12-1987.06参加厦门大学自学考试党政干部专修科学习);
1990.10——1993.10,福建省大田县审计局局长(其间:1991.09-1993.07在福建省委党校第八期培训班学习);
1993.10——1996.10,福建省沙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1996.10——1998.04,福建省沙县县委副书记(期间:1996.03-1998.03在厦门市集美区挂职任区委副书记);
1998.04——1998.09,福建省三明市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1998.09——2001.06,福建省沙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0.09-2000.12在福建省委党校第二期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06——2001.08,福建省沙县县委书记、县长;
2001.08——2004.02,福建省沙县县委书记(其间:2007.03-2007.07在中央党校第六期中青班学习);
2004.02——2008.04,福建省三明市委常委、沙县县委书记;
2008.04——2008.05,福建省三明市委常委;
2008.05——2008.07,福建省三明市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
2008.07——2008.08,福建第四批援疆干部领队;
2008.08——2011.04,福建第四批援疆干部领队,中共新疆昌吉州党委副书记;
2011.04——2011.12,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2011.12——2013.12,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3.12 ——2014.01,福建省龙岩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4.01——2016.07,福建省龙岩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07——2018.10,福建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8.10 ——,福建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任福建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主任。
中共福建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福建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2018年10月1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池秋娜兼任福建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主任。
2021年10月22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免去池秋娜的福建省民政厅厅长职务。
2021年10月2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免去池秋娜兼任的福建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