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5 18:01
汪学高,男,汉族,湖北天门人,1966年3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工程师。曾任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曾任广东湛江海军第四试验区管理科科长,湖南省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处长,湖南省人民政府派驻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主席等职务。曾任湖南省人民政府派驻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主席。
1983年07月至1987年07月,国防科技大学系统工程与应用数学系应用数学专业学习;
1987年07月至2001年08月,历任广东湛江海军第四试验区第430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政治部组织干事、招待所所长、管理科副科长、管理科科长;
2001年08月至2004年04月,历任湖南省委企业工委监事会工作部助理调研员、技术中心副主任;(其间: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国防科技大学五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习)
2004年04月至2005年03月,历任湖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四办事处副主任、主任;
2005年03月至2008年10月,任湖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二办事处主任;
2008年10月至2013年06月,任湖南省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处长;
2013年06月至2017年02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派驻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主席。
2017年02月至2024年7月,任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4年5月23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汪学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0月,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汪学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学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靠企吃企;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汪学高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汪学高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汪学高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9月,荣获2021—2022年度“全国优秀企业家”称号。
2024年7月1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汪学高的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