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0 10:54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一处政府办公场所。
根据济宁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汶上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济室字〔2010〕14号)和《中共汶上县委、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汶上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汶委〔2010〕45号),设立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汶上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增加指导、监督汶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综合协调、政务服务、调查研究及应急、督查工作的职责,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一)协助汶上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国务院、国家部委及省政府、省政府部门、市政府、市政府部门来文来电。
(二)负责汶上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承办汶上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汶上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五)督促检查汶上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县长公开电话和县政府门户网站来电来件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汶上县政府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
(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具体组织和纪要起草;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汶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公布县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项;负责推进汶上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相关材料,起草县政府新闻发布有关文稿;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及县政府部门重要文件的发布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或参与汶上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十三)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组织或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县政府有关文件;参与有关重要会议的文稿起草工作。
(十四)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十五)组织、协调汶上县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
(十六)负责县政府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文电收发、档案资料、办公自动化和报刊征订分发工作。
(十七)负责行政事务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
(十八)负责汶上县的政府法制工作。
(十九)负责汶上县的侨务、外事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汶上县无线电台站的管理。
(二十一)负责汶上县金融工作相关事务。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府办公室设11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
负责组织安排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和县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负责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文电的审核、送签和制发;负责汶上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根据工作需要,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县政府重要会议材料、政策文件;起草县政府领导讲话;为县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提供服务,组织安排专题会议;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具体组织和纪要编写。
(二)机要科
承办国务院国家部委及省政府、省政府部门、市政府、市政府部门来文来电;负责来文来电的分阅和组织办理;负责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文电收发、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三)信息科
负责汶上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情况及国家重大政策在基层的反映等情况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负责领导同志信息批示的督查落实;负责编辑《汶上政务信息》、《汶上县人民政府大事记》等;规划、指导汶上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四)行政科(挂财务科、老干部科牌子)
负责县政府机关公用设施和房产、物资等行政事务的管理与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的绿化保洁工作;承担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划生育、党群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部分县级老同志和办公室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综合科
负责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负责办公区域的信访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工作日期间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安排调度休息日和节假日的值班工作;负责《今日领导活动》的编发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机关的报刊征订和信函的收发工作。
(六)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汶上县无线电台站的监督检查及空中通信秩序的管理工作。
(七)政策研究室
负责宏观性、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起草、审核、修改《政府工作报告》、领导讲话、报告等重要文稿;负责组织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相关材料,起草县政府新闻发布有关文稿;负责《汶政调研》的组稿和编辑工作。
(八)法制办公室(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
统筹规划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定县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协助部门之间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定有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答复意见;负责对县政府所属行政机关、下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管理,代县政府对汶上县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界定确认,审查须经县政府批准或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办理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事项,受县政府委托参加行政诉讼,负责有关县级行政赔偿的协调工作;负责政府系统依法行政活动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办理错案责任追究事项;负责对汶上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复议应诉人员业务资格证书;负责对群众申请复议的各类案件进行行政复议工作。
(九)督查室
负责县政府重要工作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领导批示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的有关事宜;编制《政务督查》,承担县长公开电话来电来信的办理、督办工作。
(十)外事侨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与决定;制定外事、侨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汶上县外事、侨务有关政策和工作规则;检查汶上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涉外、侨务法规的情况;归口管理汶上县外事、侨务工作和重要涉外、侨务活动;负责处理、协调汶上县重大涉外、侨务事务;围绕汶上县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侨务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外事、侨务工作决策提供信息、意见和建议;利用外事、侨务交往渠道,为汶上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贯彻执行国家对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的审核、申报工作;管理汶上县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事宜;指导汶上县民间对外交往活动;开展对华侨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
(十一)金融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抓好银企对接,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省、市、县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和国家、省、市金融政策及汶上县金融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汶上县地方金融及金融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方金融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支持和配合中央、省市驻汶金融监管机构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落实授信额度,增加信贷投放,不断提升存贷比;负责地方政府与中央、省市金融机构及驻汶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县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地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本规定由汶上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