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23:20
汶上县统计局是汶上县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统计的政府机构。
根据济宁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汶上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济室字〔2010〕14号)和《中共汶上县委、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汶上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汶委〔2010〕45号),设立汶上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代管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的职责。
(三)加强对各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汶上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计划,研究制定汶上县统计工作政策规定、发展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涉外社会调查活动;依法检查、监督统计法规实施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建立健全汶上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汶上县统计标准;负责汶上县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监督,依法备案、审批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省、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汶上县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
(四)收集、整理、提供汶上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汶上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汶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汶上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汶上县统计工作中应用。
(七)组织协调部门统计,指导汶上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加强乡镇统计人员管理;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八)组织指导汶上县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九)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承办汶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汶上县统计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会议组织及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计划生育、劳动工资管理及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工作;协调乡镇及部门管理统计人员;组织指导汶上县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定汶上县统计系统数据库建设方案,负责数据库建设技术保障工作,指导乡镇统计站数据库建设;对汶上县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督导、协调各股室按规定及时加载、更新网上信息,组织协调县内信息向市统计信息网站的提报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工作和县、乡镇统计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二)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挂统计执法检查室牌子)
负责收集、整理、审核、汇总、上报国民经济综合报表;对汶上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并提出宏观调控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负责研究拟定汶上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定有关统计制度和标准;审核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负责《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的编辑整理及印刷工作;负责城乡划分、报表清理等统计设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统计服务工作,及时为党委、政府及各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负责全局信息的整理和上报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动态;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负责对乡镇、部门统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及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三)农业统计科
负责汶上县农村基本情况、农产量、夏粮、秋粮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农、林、水、机、牧、渔、气象等部门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搜集、整理、上报和提供强弱县监测、农村能源消耗调查、新农村进程监测、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监测,县、乡、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报表;负责农林牧渔及服务业总产值、增加值统计上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四)工业交通统计科(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牌子)
负责工业、交通运输、邮电、物资等专业的月报、季报、年报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的划型审核及上报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的调查抽查,并负责落实完成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安排部署的有关调查任务;负责能源资源和水消费的统计月报、季报、年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开展能源资源统计分析,并着重提出节能降耗的意见建议;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统计月、季、年报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建筑业统计季、年报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五)服务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汶上县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业、体育和娱乐业等11个重点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城区、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负责民营经济统计月报、年报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六)社会科技统计科
组织实施汶上县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口普查、劳动工资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和人员培训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本规定由汶上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汶上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宝相寺路北段1526
2019年12月,获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0月,被表彰为“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