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18:28
沁源县公安局成立于1950年5月,辖区总面积为2554平方公里,人口156333,担负着全县5镇9乡,254个行政村,6个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强化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指导、管理及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建设。
(三)负责收集掌握全县情报信息,分析、研究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制定相应对策。
(四)侦办全县刑事案件,组织协调全县重大行动,协调处置重大事件、骚乱和治安事件,并协助各省、市、县的协查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各项治安管理和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各派出所的执法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
(七)指导、检查、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民警队伍的建设;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负责对全县各类在押犯罪嫌疑人的预审和监管工作。
(九)负责全县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主管本局的有线、无线、机要通信及110报警系统的工作。
(十)承担全县大型会议、集会游行及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共有公安专项编制120名、工勤编制20名。
1、班子成员共13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5名、纪检书记1名、政治处主任1名、党委副书记2名、指挥中心主任1名、看守所所长1名。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3周岁。其中本科学历7人,专科学历6人。
2、共有警力195名,党员100名,平均年龄为35周岁。本科学历30人,大专学历128人,中专以上学历37人。其中在编在岗民警110名、社会治安工作人员53名、暂住人口协管员24名、职工8名。派出所警力98名,占总警力的49.7%。
3、副科级以上干部36名,其中副处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5名、副科级干部30名。
1、内设机构14个。分别是: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政工监督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巡警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国土侦查大队、保密档案室、户政出入境管理室。
2、派出机构13个。分别是:沁河派出所、郭道派出所、王和派出所、李元派出所、聪子峪派出所、交口派出所、王陶派出所、赤石桥派出所、法中派出所、韩洪派出所、中峪派出所、灵空山派出所、官滩派出所。其中二级派出所6个,三级派出所7个。
3、监管场所2个。分别是:看守所、治安拘留所。
近年来,沁源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精诚团结、求真务实、坚韧不拔、勤奋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总要求,以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主线,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力以赴保平安,各项公安工作取得了新突破,为沁源的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8年12月被长治市公安局授予“奥运安保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5月被长治市委、人民政府授予“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12月被长治市公安局授予“优秀公安局”;2010年7月被长治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2年5月,沁源县公安局王陶派出所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