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3 11:15
沂水县文化馆连续被授予“全县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全县基层先进党组织”、“山东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山东省农村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优秀文化广场”等众多荣誉称号,2008年我馆被山东省文化厅推荐为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先进集体,被文化部评为一级馆。2009年被评为“山东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先进集体”。
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之下,沂水县文化馆以组织举办大型的文艺演出和展览活动为龙头,以开展基层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和送戏下乡为基础,以开展广场文化、农民文艺汇演为补充,积极参与上级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重辅导,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文化事业的发展。每年演出达150余场,其中组织文化下乡130余场,文艺辅导、培训80余个单位。
近年来,沂水县文化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工作,组织我馆专业人员并聘请专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对我县范围内的‘高桥手绣’、“齐长城穆陵关传说”、“天上王城穆棱关传说”、“孟母传说”等宝贵文化财富进行拍摄、录制,并组织作品展览、收藏以及建档工作,并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使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得以保存、流传。
2021年12月28日,被文化和旅游部评定为国家一级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