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19:35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发[1981]第148号),沂沭河由水利部淮委直接管理,于1983年4月23日成立,原名称为沂沭河管理处,2003年3月更名为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隶属水利部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主要担负山东境内沂沭河517.4公里河道、739.9公里堤防以及六座控制性闸涵的工程管理和防汛任务。
1.对管辖范围内的主要河道、湖泊、枢纽及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
2.负责直管工程的岁修、维修养护和安全运行。
3.制定所辖范围内工程度汛方案,执行上级下达的调度指令;负责所辖工程的调度运行;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所辖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
4.按照水利法律法规,在所辖范围内实施水行政执法和依法收费工作。做好所辖河道的采砂管理;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取水许可等初步审查,并按上级批准的方案实施监督管理。
5.协调处理水事纠纷。
6.对所辖范围内水污染防治进行监督。
7.利用水土资源和技术、设备优势,开展综合经营。
8.承办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 处机关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1、 办公室
2、 水政水资源科(含水政监察支队)
3、 财务科
4、 人事劳动科
5、 水利管理科(含防汛抗旱办公室)
6、 监察审计科
7、 局工会
(二) 事业单位(均为正科级)
1、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沂河管理局
2、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沭河管理局
3、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河东河道管理局
4、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郯城河道管理局
5、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大官庄水利枢纽管理局
6、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江风口分洪闸管理局
7、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彭道口水利枢纽管理局
8、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综合经营管理中心
9、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防汛机动抢险分队
10、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