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2 11:01
沈先定(生卒年不详)中共中央委员。浙江省人。又名沈显庭。工人出身。
他从青年时起在上海当工人,饱受资本家和帝国主义盘剥和压迫。参加工人运动,加入工会组织。1925年参加上海五卅反帝爱国斗争,成为工运中积极分子。在此前后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从事工人运动。1926年担任中共《申报》社交部书记。1927年被选为浙江省绍兴县总工会委员长。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在上海转入地下斗争。1928年至1929年,他担任中共江苏省委上海江湾区委书记,恢复和发展党的组织,开展赤色工人运动,曾被选为上海总工会执行委员。
1930年6月,他在执行李立三“左”倾冒险方针时,曾表示怀疑,进行过抵制。中共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担任上海工会联合会(原上海总工会)委员长。10月成立中共江南省委员会,他担任常务委员兼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参与领导上海工人运动。12月23日中共中央调整江南省委领导成员,他仍任常务委员兼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1931年1月7日,列席在上海召开的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他支持对“立三路线”的批评,但赞同罗章龙等观点与主张,反对共产国际代表米夫提出的中央政治局成员名单。在会上被补选为中共中央委员。会后,他反对四中全会决议和选出的中央政治局,参与以罗章龙为首的分裂党的活动。1月17日,江南省委仍改为江苏省委,中共中央决定他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务委员兼职工部部长。他拒不接受,却参与王克全等组织罗章龙派的“第二江苏省委”,担任组织部部长。不久受到中共中央的纪律处分。“第二江苏省委”解体,他留在上海,仍坚持反对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地下斗争。
1931年11月,他在上海遭国民党反动当局逮捕入狱。后经党组织营救获释出狱,继续从事秘密的革命活动。1933年1月,中共上海中央执行局决定在杭州成立中共浙江省工作委员会,指派他同马少卿等赴杭州组成省工委,指定他任省工委书记,领导恢复浙江及杭州的党组织,开展秘密的斗争。3月间,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从上海派到杭州的叶公劭,被国民党特务逮捕后叛变,立即供出他的住址。随后,他即被杭州国民党反动当局逮捕,经不起严刑拷打,叛变自首并供出了浙江省工委名单,成为可耻的叛徒。以后情况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