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塘人龙舞

更新时间:2023-03-24 12:37

沈塘人龙舞,是一种人体造型的民间节庆舞蹈,于明、清期间盛行于雷州府三县九所。现分布于沈塘镇沈塘圩。据传,明嘉靖五年(1526年),当地富商陈仕恺为促进当地商业贸易,遂投巨资兴建沈塘新圩,当地群众为了感谢陈公这一善举,并表达内心的喜悦,便在街上聚集欢庆。成年人把小孩抬上肩膀并卧置其肩,一个接着一个,组成人们期盼中“龙”的形状,手执香火沿街狂舞……形成了沈塘人龙舞雏形。民国《海康县续志·地理·民俗》曾记载了舞龙盛况。该舞蹈已被录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广东卷)。 并被列入“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发展历史

舞龙的方式来祈求平安和丰收就成为全国各地的一种习俗,在广东民间舞人龙的地方有佛山的顺德、茂名的电白、阳江的闸坡、湛江的沈塘和东海岛。沈塘的人龙舞与东海岛有所不同,起源更早,民间原始意味更浓,舞姿更加粗犷奔放,以赤裸上身、人体相叠、人龙越舞越长为显著特征。

据传,当地官员兼富商陈仕恺为了促进乡镇物资流动繁荣投入巨资兴建了沈塘市场,规定农历每月天数尾数三、六、九为集市日,承诺在每个集市中卖剩下的货物商品全由陈仕恺收购。因此,刺激了周边村民商贩纷纷赶集,都喜欢到沈塘集市贸易做买卖。大家都很高兴,到沈塘可以把货全卖出去,有钱带回家了。

人们为了感谢陈仕恺和表达内心喜悦,伴着锣鼓鞭炮声上街市集队欢庆,尤其是青壮年兴奋不已、载歌载舞,激动地把小孩举上肩膀,一个接着一个,组成的队伍像龙形,从此奠定了人龙舞的前身。

后来,村人将这种狂欢演变成人龙舞,在节庆日集会表演,逐渐形成 “年例”规则的隆重喜庆。明嘉靖五年(公元1517年),人龙舞在沈塘兴起。

分类

沈塘人龙舞主要有三大类:裸上身举小孩串联起来成龙的谓之原生态“活龙”;舞动长布匹为龙的称之为“布龙”;穿彩衣举龙珠表演色彩浓厚的称为“人龙”。

现状

2009年,沈塘人龙舞申报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成功,现已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待批。改革开放之后,沈塘人龙舞先后受邀到过香港、上海、广州和珠三角等地表演,舞出了名堂,舞出了声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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