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洋镇

更新时间:2023-01-06 05:43

沈洋镇,隶属于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地处梨树县西北部,东与孤家子镇接壤,南与榆树台镇相连,西与刘家馆镇毗邻,北与双辽市新立乡交界。区域面积166.8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沈洋镇户籍人口20789人。

历史沿革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属孤家子七区。

1958年,属孤家子公。

1961年,设沈洋公社。

1983年,公社改乡。

1992年,乡改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沈洋镇辖沈新1个居民委员会,沈洋后太平、兴无、李家街、丰收、张家堡子、前太平、闫达窝堡、辽河、大孤山、翻身、白沙坨子、工农13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2个居民小组,83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沈洋镇下辖1个社区、13个行政村:沈新社区、后太平村、兴无村、辽河村、丰收村、翻身村、工农村、前太平村、白沙坨村、张家堡子村、大孤山村、闫达村、李家街村、沈洋村,镇人民政府驻沈洋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沈洋镇地处梨树县西北部,东与孤家子镇接壤,南与榆树台镇相连,西与刘家馆镇毗邻,北与双辽市新立乡交界。区域面积166.8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沈洋镇地处松辽平原辽河冲击带,地势平坦。地形为平原。

气候

沈洋镇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春季少雨干燥,夏季温热多雨,秋季凉爽多晴,冬季漫长而寒冷。多年平均气温4℃。

水文

沈洋镇境内河道属辽河流域,其中东辽河流域面积2.8平方千米,占100%,河流总长度35千米,河网密度0.2千米/平方千米。

自然灾害

沈洋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大风、大雨等。风灾灾害年平均发生1次,主要发生在4~9月。

人口

2011年末,沈洋镇辖区总人口23983人。总人口中,男性14832人,占61.8%;女性9151人,占38.2%。

2017年末,沈洋镇常住人口23900人。

截至2018年末,沈洋镇户籍人口20789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沈洋镇财政总收入0.5亿元,比上年增长6%。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0.1亿元,增值税0.1亿元,企业所得税0.1亿元,个人所得税0.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2%、1%。人均财政收入2170元,比上年增长1.2%。

截至2018年末,沈洋镇有工业企业2家,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0家。

农业

2011年,沈洋镇有耕地面积10.7万亩,人均4.5亩,农业总产值2.5亿元,比上年增长10%。粮食作物以玉米为主,生产粮食8万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12万头,年末存栏4.5万头;羊饲养量1.2万只,年末存栏0.6万只;牛饲养量0.7万头,年末存栏0.4万头;家禽饲养量55万羽,上市家禽20万羽;畜牧业总产值0.2亿元,累计造林150亩,林木覆盖率10%,大型农业机械40台(辆)。

工业

2011年,沈洋镇工业总产值0.6亿元,比上年增长10%,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20%。

商业

2011年末,沈洋镇有商业网点50个,职工212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

金融

2011年,沈洋镇各类存款余额0.76亿元,比上年增长15%;人均储蓄4300元;各项贷款余额1.2亿元,比上年增长20%。

社会事业

文体事业

2011年末,沈洋镇有文化艺术团体9个,文化站1个;公共图书室8个,藏书1.7万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2人。主要文化艺术团体有鑫金文化大院和农民业余秧歌队,体育场地2个。100%的城市社区和4%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2%,广播综合覆盖率90%;有中央吉林、吉视乡村等55个电视频道在本地落户,有线电视用户4500户,电视综合覆盖率90%。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沈洋镇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100人,专任教师3人;小学10所,在校生100人,专任教师11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350人,专任教师35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均达100%,教育经费达100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0万元。

科技事业

2011年末,沈洋镇有各类科技人才35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65人,经营管理人才96人,技能人才73人,农村实用人才122人。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沈洋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个其中卫生院1个;病床46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2张。专业卫生人员35人,其中执业医师1人,执业助理医师7人,注册护士6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2万人次,住院手术21台次,出院病人0.12万人次,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1/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8万人,参合率85%;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社会保障

2011年,沈洋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户,人数11人,支出3.8万元,比上年增长3%,月人均289元,比上年增长1%;城市医疗救助3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1人次,共支出6500元,比上年增长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30户,人数792人,支出170.1万元,比上年增长28.6%,月人均179元,比上年增长1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35人,支出7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39人,支出3.9万元,比上年增长0.2%;农村医疗救助15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866人次,共支出1.8万元,比上年增长0.1%;农村临时救济2840人次,支出2.1万元,比上年增长20%。自然灾害受灾人口140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20亩,直接经济损失26.8万元,救灾支出17.4万元,比上年增长10%,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7人,安置义务兵、士官等3人,抚恤事业费支出3.2万元,比上年增长10%,社会福利费10.5万元,比上年增长1%;社会福利单位1个,床位40张,其中收养机构床位35张,收养35人。

交通运输

2011年,沈洋镇境内有县乡(镇)公路1条,总长12.5千米,运输企业拥有货运汽车10辆、130吨位;客运汽车6辆、150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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