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更新时间:2024-08-07 11:23

沈阳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沈阳建筑大学负责成人教育与继续学历教育的二级学院。沈阳建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起步于1980年,先后开办了夜大、函授、脱产形式的本科、专科、专升本、二学历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和各类专业培训、岗位培训、执业资格培训等非学历教育。2002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后,充分依托学校师资力量和办学资源,不断加强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成立了全国市长培训教学基地、组建了“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组建了“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处级干部自主选学培训基地”、组建了辽宁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3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38000余人本专科成人毕业生,举办各类培训班近160余期,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培训了11000余名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影响日益扩大,毕业生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

教育教学

截止到2020年10月,已在省内的沈阳、大连、抚顺、辽阳、铁岭、葫芦岛等城市设有函授站和教学点,在省外的内蒙古、河北、福建等地也设有函授站,在籍学生达到2000余人。具有工科、文科、管理、理科、农学等多学科,开设土木工程等十余个本专科专业,特别是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等专业具有更强的优势和社会竞争力,许多毕业生已经成为建设行业的各级领导或业务骨干,为辽宁乃至全国的建筑业、房地产业、城市公用事业以及工程建设、市政建设、村镇建设做出了贡献。

学位授予

沈阳建筑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先后于1996年和2001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辽宁省教育厅的评估。该院夜大、函授、脱产的在籍学员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者,将获得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沈阳建筑大学开办的成人本科专业均具有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者,通过辽宁省学位办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例,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优势

沈阳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充分发挥沈阳建筑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以人为本,特色办学,为培养社会所需的高素质的合格人才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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