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8-17 02:16
沙明乡(已撤销),隶属于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地处耒阳市东北部,东与郴州市安仁县羊际乡交界,东南与郴州市安仁县华王乡接壤,南抵导子镇,西接亮源乡,北邻马水乡。辖区东西最大距离8千米,南北最大距离7.8千米,总面积35平方千米,其中陆地34.7平方千米,占99.1%;水域0.3平方千米,占0.9%。2011年末,辖区总人口6037人。
民国,属耒阳县。
1950年4月,属二区。
1950年11月,属四区。
1956年6月,将沙明乡析出归导子乡。
1957年1月,属东湖办事处。
1961年5月,沙明乡从导子人民公社析出设五峰仙农林垦殖场。
1961年12月,设沙明公社。
1962年,改名国营五峰仙林场。
1969年3月,仍属东湖区。
1984年5月,设立沙明乡。
1995年6月,实行场乡合一的管理体制,将原沙明乡与五仙峰林场合并设立沙明乡。
2015年,沙明乡与导子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导子镇。
2011年末,沙明乡辖沙明、三岭、高峰、和平、邓山、畔冲6个村民委员会,下设50个村民小组,11个林场工区。
截至2014年10月,沙明乡下辖6个行政村。乡政府驻沙明冲。
沙明乡地处耒阳市东北部,东与郴州市安仁县羊际乡交界,东南与郴州市安仁县华王乡接壤,南抵导子镇,西接亮源乡,北邻马水乡。辖区东西最大距离8千米,南北最大距离7.8千米,总面积35平方千米,其中陆地34.7平方千米,占99.1%;水域0.3平方千米,占0.9%。
2011年末,沙明乡辖区总人口6037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38人,城镇化率9%,总人口中,男性3233人,占54%;女性2804人,占46%;14岁以下1173人,占19.43%,15~64岁4122人,占68.28%,65岁以上742人,占12.29%,人口汉族为主,达6018人,占99.69%;苗族、回族、壮族、土家族、瑶族等19个少数民族人口,仅占总人口的0.31%;2011年人口出生率12.8‰,人口死亡率6.1‰,人口自然增长率6.7‰。
2011年,沙明乡全乡财政收入65.5万元,分别是1949年和1978年的10000倍和1679倍。完成财政支出65.5万元,分别是1949年和1978年的10000倍和1679倍。农民人均纯收入2242元。
沙明乡有耕地面积4810亩,人均0.86亩;旱地面积360亩,林地面积5万亩,农业生产总值从1949年的40万元,增加到1978年的100万元;2011年达到674万元,比上年增加2%,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1.1%。2011年,生产粮食2300吨,人均410千克,其中水稻2281吨,红薯5吨,花生6吨。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300亩,产量30吨。畜牧业以黄牛为主,2011年家禽出笼0.6万只,黄牛出栏1200头,畜牧业总产值322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7.8%。
截止2011年末,沙明乡全年累计造林900亩,其中经济林600亩,楠竹300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0.21万株,林木覆盖率60.3%,活立木蓄积量13308立方米。
2011年,沙明乡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412万元,比上年增加5%;集市贸易成交额300万元,比上年增加3%。共有商业网点18个,从业人员35人。
2011年,沙明乡金融产业实现增加值99.8万元,是1978年的2347倍,占生产总值的5.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境内开设了营业厅。
2011年末,沙明乡有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546人,专任教师14人;小学17所,在校生2145人,专任教师9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415人,专任教师56人,小学升初中率100%,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100%。
2011年末,沙明乡有乡文化站1处,有村级文化活动中心4处,农家书屋6个,藏书1万余册。
2011年,沙明乡境内有卫生院1所,村卫生室3个,医疗床位6张,执业医师3人,注册护士2人,2011年,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3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6137人,参保率100%,全年报销医药费11.95万元。
2011年,沙明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26人,支出13.6万元;发放大病救助款5万元、民政救济款4万元、优抚金6万元,农村五保老人基本入住敬老院,入住人员5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乡参保人员达2805人,参保金额近28万元;领取养老金人员548人,年发放养老金36.2万元。
2011年末,沙明乡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线单程总长度9千米,投递点1个,乡村通邮率100%,有电信服务网点1个;固定电话用户58户,普及率4.4%;移动电话用户742户,互联网用户28户。
沙明乡境内有县乡道1条,总长9.1千米,2011年运输企业拥有货运汽车15辆,38吨位;客运汽车2辆,56座位货运量1.2万吨,客运量1万人次。
沙明乡因辖区内土壤多为砂质,且砂粒透亮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