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5 13:28
河东乡,因其地居玛河东岸而得名。中华民国时期,属珠河县第一区管辖,聚居的朝鲜族农民已有80多户。东北沦陷后,安置滞留在哈尔滨的朝鲜“难民”和实施所谓“开拓计划”,形成了河东朝鲜族聚居区,1938年设河东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河东区,1950年12月改为第七区。1954年2月,设置河东朝鲜族自治区。1956年5月,撤区划乡,撤销河东朝鲜族自治区,设置河东朝鲜族乡。1958年9月,改称河东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改为河东朝鲜族乡。河东乡全境东部属丘陵地,西部为玛河冲积平原,土壤肥沃。是尚志市朝鲜族主要聚居区。全乡总面积130平方公里,有耕地4.97万亩,其中水田面积占70%,是尚志市水稻主产区之一。乡办工业有农机修配厂、油漆化工厂、胶木配件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2449万元。全乡共辖惠民、东安、南兴、长胜、光星、长新、大星、五星、太阳、长发、光明、北莲河、北兴等13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5万人,其中朝鲜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50%。乡政府驻地太阳村。
河东朝鲜族乡位于尚志市东北部。下辖9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太阳村,西南距市区10千米。全乡地势东高西低,东部为丘陵地,西部为蚂蜒河冲积平原,蚂蜒河自南向北流经全境。
乡因位于蚂蜒河东侧而得名。原属珠河县第一区。东北沦陷前已有80余户朝鲜族农民在此定居。1933年,一面坡朝鲜居留民会与东亚劝业株式会社将原有农民土地强行收买,建河东安全农村,将“九一八”事变后滞留哈尔滨的朝鲜“难民”2500余人迁入。嗣后,日本侵略者又在河东实施“开拓”计划,先后迁入朝鲜族200余户,设22个楔(屯)。光复后为尚志县河东区,后改第七区,1954年改为河东朝鲜族区。1956年改为河东朝鲜族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改河东乡。
1985年恢复河东朝鲜族乡,面积130平方千米,人口14776人,其中农业人口13829人,朝鲜族人口约占全乡人口的半数,辖14个村,45个自然屯。1996年,面积129.7平方千米,人口1.5万人,朝鲜族占50%,辖太阳、南兴、大星、光星、长发、光明、长新、惠民、北连河、五星、北星、东安、长胜13个行政村。2000年五普人口13945人。
230183211:
~200 210太阳村
~201 220大星村
~202 210长发村
~203 220北莲河村
~204 220北兴村
~205 220南兴村
~206 220惠民村
~207 220东安村
~208 220长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