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4 19:55
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是国家战略物资在河北储备的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垂直领导,同时受省委省政府领导,为正厅级行政单位。
1.落实国家物资储备政策、制度、规划和任务,制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受地方政府委托制订行业规章制度,发布标准;
2.检查、指导、监督本地区资源储备、应急储备、用户储备,建立健全系统内下辖仓库管理机制;
3.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保管、出库等工作,全面完成国家储备任务;
4.检查、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开展现代仓储物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检查、指导、监督本系统国家战略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的储运管理;
6.协调地方政府和国家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工作,做好国家或本地区发生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工作。
内设办公室,物资管理处,财务处,仓库管理处,基本建设处,劳动人事处,保卫处,经营指导处,监察与审计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直属一三二处(满城县)、一三三处(鹿泉市)、一三四处(邯郸)、一三五处(石家庄)、九三四处(秦皇岛市)、四五七处(平泉县)、二十七处(秦皇岛市)、一五零处(井陉县)、九七四处(邢台)、八七零处(邢台)、七七三处(邯郸)、五三七处(邯郸)等。
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河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任晓鸣。
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机关党委书记:焦瑞生。
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纪检组长:郭忠民。
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副巡视员:侯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