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2 12:22
1948年11月22日保定解放,同年12月6日保定市人民法院成立。1960年2月保定行政区域调整,地、市合并,保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保定市人民法院随即合并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1961年5月,保定地、市分开,恢复保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保定市人民法院。1984年1月,保定市人民法院升格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年12月,保定地、市合并,组建成新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置32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法官处、教育培训处、宣传处、计财处、纪检监察、研究室、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执行局执行实施庭、执行局执行审查庭、执行局申诉审查庭、执行局综合管理处、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技术处、计财装备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工会、妇委会、监察室。
多年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保定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和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正司法”为主题,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公正”为目标,加强思想政治、司法作风、司法文化、党风廉政、基层基础等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发展。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等工作力度,推进审判、执行、信访等机制创新,推行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等司法公开,为保定的法制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近年来,该院被中央政法委评为集中排查涉诉信访问题先进集体、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执行清积活动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打黑除恶先进集体、多次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集体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