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0 08:29
宗旨是:为全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包括:负责全省教育考试招生组织管理和分析评价工作。承担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考、研究生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专接本”考试、非学历教育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教育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承担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考、自学考试、“专接本”等教育考试命题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研究生、成人教育、“专接本”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负责全省教育考试招生组织管理和分析评价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承担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考、研究生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专接本”考试、非学历教育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教育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承担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考、自学考试、“专接本”等教育考试命题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研究生、成人教育、“专接本”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三)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郝艳红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院长
党总支
省教育考试院机关党总支的任务: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厅党组、我院院党组布置的任务,按着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任务开展工作,提出院党总支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制度建设方面的具体规划并贯彻执行。组织党员和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利用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吸收符合党员标准的非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遵守党纪、搞好党风的自觉性。协调工会、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体活动。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项工作。
办公室
办公室是我院综合性处室,负责全院的日常行政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人事文秘管理、老干部管理等工作。办公室下设人秘科、行政科和财务科,以服务各处室为原则,为全院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财务和人力保证。
招生考试处
一、 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
1、 高考报名、政审、体检和面试工作。
2、 组织考试。含音体美专业测试、对口招生技能考核和文化考试以及全国文化统考。
3、 负责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主观题评卷工作。
4、 负责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成绩登统的组织管理工作。
5、 负责考生填报志愿、组建考生档案和录取工作。
6、 负责招生来源计划的管理。
7、 负责公安、军事院校、飞行员从地方招收高中毕业生工作,普通高校保送生招生工作。
二、 负责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工作。
三、 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
成人招生处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处负责全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工作。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拟定河北省招生文件,根据国家及省下达的成人大、中专招生计划,核实生源计划并及时向考生公布,召开全省招生工作会议及考务工作会议,组织报名、考试、阅卷、登统及录取工作。负责全省专科第二学历的审查录取工作。
成人高等学校是指经国家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以教师班、成人脱产班、函授部、夜大学形式举办的成人学历教育和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包括师范类专升本科班、非师范类专升本科班以及高中起点的本、专科院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函授、夜大)。
成人高等学校主要招收在职、从业人员,也可招收社会青年及应届中专毕业生。专升本考生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专科毕业。
成人招生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星期日考试。由国家考试中心统一命题。6月下旬至7月上旬录取。
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全部实行免试入学。
自学考试处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省自学考试工作,包括各专业的计划制定,各专业课程考试命题、制卷;负责组织全省的自学考试、阅卷、登分、颁发毕业证书。
中师中专招生处
中师中专招生处工作概况介绍如下: 负责有关中考、中师招生方面的文件起草、印发工作;负责组织召开中考和中专、中师学校招生工作会、研讨会、总结会等会议;负责中考考务工作;负责中央部委属、外省市属、省属和市属跨市招生的中专、中师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汇总、印发工作;负责中专体育、艺术学校(专业)招生简章审查、招生录取工作;负责部分学校实践生招生工作;负责中专、中师招生录取组织和新生录取审核工作;负责省属中专直接招生录取工作;负责中考和中专、中师招生的宣传工作;负责与教育部和省计委、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及各市、中专学校招生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
信息处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自1999年12月份成立以来,努力实践“及时、准确、热情、周到”的建处宗旨,在积极配合该院各业务处室做好招生考试工作的基础上,具体承担我院业务信息网络的筹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 职能
1.密切配合各项招生、考试业务工作,提供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服务。
2.承担招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分类、管理。
3.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向外界发布招生考试工作信息(如168及网上查询等)。
4.负责本院和各处室有关软件的开发和协调工作。
5.负责全院计算机技术培训,院内计算机管理和网络建设、管理。
6.充分利用院信息网和招生考试信息,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信息增值,服务于考生和社会。
二、 具体业务工作
1.普通高校招生、成人招生
负责普通高校、成人招生工作中计算机管理、运用和考生信息的流转、储存、上报和下发,招生计划录入,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机读评卷,登分及录取中微机调档、统计和打印录取名册、网上录取,向新闻媒体提供录取信息和统计信息,招生用计算机应用程序软件的研究开发。
2.自学考试、等级考试
在自学考试、等级考试工作中,负责自学考试子网及管理软件的维护、升级。信息的流转、储存、上报和下发,登统、机读评卷,向新闻媒体提供成绩信息,预测毕业生、打印毕业生名册,打印各类证书,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程序软件的研究开发。
3.研究生招生
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计算机信息采集、整理和运用。报名信息的采集,成绩合盘、整理和反馈考试成绩,打印录取名册等。
在院网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考试院网络初建、集成和开发。进行网络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网络用户、公共网络资源、网络信息、网络安全的管理和WEB服务器、DNS服务器、E-mail服务器等的维护。保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综合业务信息网络的安全、正常的运行
5.技术培训和软件研究开发
负责全院干部职工的计算机技术培训,包括教材的确定,资料的收集,授课和开展专题讲座及新操作平台应用程序的使用;负责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相关业务处室同志,具体进行各类应用软件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工作。
6.其它
①充分利用我院计算机硬件环境,网络资源、各项招生考试信息资源,并对信息进行二次开发,积极实现信息增值,服务于广大考生和社会。
②积极开展招生考试微机管理模式探索,努力实现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和成人招生档案电子化。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培训指导处职能介绍
培训指导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河北招生考试报刊社所属的《河北自学考试》杂志和《河北考生考试报》的编辑工作;负责自学考试和其他各种考试辅导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负责培训中心的管理工作,是一个以经营管理和服务为主的处室,具有经济管理功能。培训指导处下设三个科室:河北自学考试杂志编辑部,资料发行部和培训中心。
编辑部工作
编辑部工作主要包括编辑出版 《河北自学考试》 杂志、《河北招生考试》资料两部分。 《河北自学考试》杂志全国公开发行,是考生了解自学考试、参加自学考试不可缺少的学习资料。杂志为月刊,48页码,定价:2.00元,每月15日出版。主要栏目设有:学海导航、政策窗口、考生必读、考生之友、考生园地、考试研究、学习方法、试题选登等等。该杂志1997年加入中国学术期刊电子光盘版,1999年加入中国期刊网。全国各地邮局(所)均可订阅,邮发代号18—4。 《河北招生考试》资料内部发行,宗旨为宣传招生考试方针政策,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参加考试,是高考生必备的学习资料。
2021年4月,获得“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