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17:37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前身是新城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5月, 1993年6月,由于撤县建市,更名为高碑店市人民法院。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现设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
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现设置25个部门,分别为设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一庭、执行局二庭、执行局、协调室、工会、司法技术室、信访室、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研究室18个机关单位,下辖辛桥、高碑店、新城、泗庄、方官、白沟、城关7个基层人民法庭。全院共有人员编制81人。
多年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体要求,围绕辖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打造保北中心城市做出了积极努力;坚持不懈地抓好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正风肃纪”行动、司法廉洁教育等活动为载体,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的头脑,全院干警齐心协力,顽强拼搏,整体工作有了长足进展。
近年来,该院被高碑店市市委连续五年评为实绩突出班子、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市委委政法委授予”秋收100”打击整治行动先进集体、所辖法庭多次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集体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