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0 17:47
《河南府同官记》是唐代韩愈创作的一篇散文。
河南府同官记
永贞元年,愈自阳山移江陵法曹参军,获事河东公。公尝与其从事言:建中初,天子始纪年更元,命官司举贞观、开元之烈,群臣惕栗奉职,命材登良,不敢私违。当时自齿朝之士而上,以及下百执事,官阙一人,将补,必取其良。然而河南同时于天下称多,独得将相五人。
故于府之参军,则得我公,于河南主簿,则得故相国范阳卢公,于汜水主簿,则得故相国今太子宾客荥阳郑公,于陆浑主簿,则得相国今吏部侍郎天水赵公,于登封主簿,则得故吏部尚书东都留守吴郡顾公。卢公去河南,为右补阙,其后由尚书左丞至宰相。郑公去汜水,为监察御史,佐山南军,其后由工部侍郎至宰相,罢而又为。赵公去陆浑,为右拾遗,其后由给事中为宰相。
顾公去登封,为监察御史,其后由京兆尹至吏部尚书东都留守。我公去府为长水尉,其后由膳部郎中为荆南节度行军司马,遂为节度使,自工部尚书至吏部尚书。三相国之劳在史册。顾吏部慎职小心,于时有声。我公愿洁而沈密,开亮而卓伟,行茂于宗,事修于官,嗣绍家烈,不违其先。作帅南荆,厥闻作显,武志既扬,文教亦熙,登槐赞元,其庆且至。故好语故事者,以为五公之始迹也同,其后进而偕大也亦同。
其称名臣也又同,官职虽分,而功德有巨细,其有忠劳于国家也同,有若将同其后,而先同其初也。有闻而问者,于是焉书。
既五年,始立石,刻其语河南府参军舍庭中。于时河东公为左仆射宰相,出藩大邦,开府汉南。郑公以工部尚书留守东都。赵公以吏部尚书镇江陵。汉南地连七州,戎士十万,其官宰相也。
留守之官,居禁省中,岁时出旌旗,序留司文武百官于宫城门外而衙之。江陵故楚都也,戎士五万。三公同时,千里相望。可谓盛矣。河东公名均,姓裴氏。
韩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阳(今河南孟州)人,唐代文学家、哲学家。因其常据郡望自称昌黎韩愈,故后世称之为韩昌黎;卒后谥“文”,世称韩文公。贞元八年(792年)进士及第,先后为节度使推官、监察御史,德宗末因上疏时政之弊而被贬。唐宪宗时曾任国子博士、史馆修撰、中书舍人等职。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谏阻宪宗奉迎佛骨被贬为潮州刺史。穆宗时历任国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在政治上反对藩镇割据,在文学上主张文以载道,其散文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同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并称“韩柳”。诗与孟郊并称“韩孟”。其诗力求新奇,有时流于险怪,对宋诗影响颇大。有《昌黎先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