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23-04-17 18:28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河南全省科技发展计划和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开发条件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依托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我省科技创新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科技实力较强的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主要从事科研开发、技术创新和工程化试验。近年来,通过引导和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突破了一批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涌现了一批高水平科技成果并实现了产业化,为依托单位发展壮大提供了技术支撑。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转型发展攻坚的部署要求,2017年河南省科技厅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和省定12个转型发展产业领域,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14家,全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数达到1294家。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坚决完成省委省政府大中型企业省级研发机构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加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力度,切实提高创新能力,在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攻克行业关键技术、推动产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重点方向

按照“优化布局、重点建设、规范运行、强化管理”的原则,围绕河南省转型发展攻坚的重点产业,突出创新引领的建设要求,持续推进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加快形成体系健全、功能完备的发展格局。主要面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大中型企业,优先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贫困县,加快建设一批省工程中心。

申报要求

(一)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3%或不少于5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4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4项。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由省直管县(市)推荐的,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的可直接申请省工程中心。

(三)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四)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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