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09 20:52
《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是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数字政府建设而制定的实施方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21〕5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28日
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全省一盘棋工作机制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统筹推进全省数字政府建设及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形成统一领导、上下贯通、统筹有力的组织体系和协调联动的综合协调机制,保障工作顺利推进。(省大数据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二)组建攻坚团队和工作专班。针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重点任务,各相关部门派驻工作人员组建攻坚团队和专班,对接相关任务,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省大数据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三)优化系统建设。按照“统筹新建、升级一批、整合一批、关闭一批”的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原则,结合各部门现有政务信息系统及业务需求,优先推动省级具有重大基础支撑作用的项目,优化升级现有信息系统,促进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省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省直各部门配合)
二、加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一)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一体化省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大数据中心项目立项及资金落实等工作,2021年年底前建成数据湖仓、数据汇聚治理、基础工具平台、安全体系等基础功能模块。推动各级、各部门数据向省大数据中心汇聚,开展全量数据统一归集、治理、管理、交换共享。(省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各部门配合)
2.推进统一政务外网建设。加快完善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整合业务办理系统,全面推进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建设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政务外网电子认证河南服务中心、安全接入平台、移动接入平台、域名管理中心。推进专网迁移融合,除国家有特殊要求外,整合存量非涉密业务网络与电子政务外网。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推动各地建设政务外网VPN(虚拟专用网络)网关,实现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省大数据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3.建设全省“1+18”数字政府云。出台全省一体化政务云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加强云资源管理,推动云网融合,建成全省一体化政务云综合监管平台。组建迁移上云专家评审委员会,加强上云前技术审核。将共性通用软硬件产品纳入政务云服务目录,提升政务信息化经费整体使用效益。强化安全保障,建设云安全资源池,配置加密机、时间戳服务器等密码设备。(省大数据局、财政厅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二)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加强自然人、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建设,汇聚公安、民政等部门自然人数据,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法人数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地理空间数据及各单位依法出具的各类证件、执照等电子证照数据。完善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资源。开展数据普查,全面摸清政务信息资源底数,编制数据年鉴,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编制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及时更新。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和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等环节数据质量要求。建立完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功能,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实现全省数据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省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三)加强公共支撑建设。
1.强化基础支撑。完善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建设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为全省政务服务提供统一实名身份认证服务。建设统一电子证照系统,推进电子证照应制尽制,逐步实现电子证照应用线上自动关联、线下一码授权。对接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建立我省权威、规范、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与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推动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电子档案共享利用。整合非税支付系统,完善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平台,提供网上缴费、缴费查询、查验下载等公共服务。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社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省大数据局、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档案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2.强化安全保障。建设公共安全资源池、安全监管平台等,实现全程留痕和可追溯。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风险测评和攻防对抗演练。建立数据风险排查和防控机制,发挥省政务服务平台枢纽作用,实现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全流程监管、追溯和数据异常使用预警。(省大数据局、公安厅、省委网信办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3.完善标准规范。组建河南省大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河南省大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规划》,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标准支撑。(省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通信管理局负责)
4.加强运行维护。建立运维监管平台,统筹各级、各部门运维力量,组建专业团队,细化工作职责,构建顺畅高效运维机制,确保关键基础设施和各类信息系统平稳高效运行。(省大数据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三、加强政务服务应用建设
(一)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应用。依托现有政务云及大数据中心公共基座能力,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建设政务中台,优化升级相关业务系统,为线上线下渠道和业务应用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接入省统一受理平台,加强“全豫通办”专门窗口能力建设,完善异地收件、业务流转、监督管理等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机制。加快推动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推进数据和电子证照跨省共享应用。持续优化“豫事办”,提升系统性能和用户使用体验,鼓励公积金、医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证照等重点场景应用创新,加快“豫事办”市级分厅建设,推动各地、各部门移动端应用在“豫事办”汇聚。健全评价监督机制,推进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全覆盖,畅通政务服务网、“豫事办”、实体政务大厅等评价渠道,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强差评整改,实名差评按期整改率达到100%。推动市、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推动各地取消部门业务分厅,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布局和窗口设置,开设创新服务和场景式办事专区(窗口),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服务大厅适老化改造,加快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确保事项集中、人员配备、服务机制建立“三到位”。加快推进非紧急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完成省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推动省、市级热线平台互联互通,热线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立全省统一咨询投诉处理机制。(省大数据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二)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证照分离”等系统建设,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省、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70%以上,大力推行跨事项、跨部门、跨层级联办“一件事”主题集成,提高审批效率。(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大数据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三)扩展公共服务应用。建设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升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服务应用。推动社会保障民生服务数字化应用,推广电子社会保障卡,实现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多码融合应用,支撑医保服务全省、全国通办。建设“互联网+教育”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善教育基础信息资源库和教育大数据分析主题库。推进云上博物馆建设,强化文化传播大数据综合服务应用,建设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成智慧文旅数据库,完善智慧旅游应用。整合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平台和应用系统,加快城乡数字化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持续推动数字帮扶。推进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应用推广,加快与银行系统直连和市级分厅建设,推动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河南商务(中国〔河南〕自贸试验区)综合信息服务应用建设,提升对外开放综合服务数字化水平。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服务大数据平台,推进综合交通管理和应急指挥应用。加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完善省、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智慧化。推进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化建设应用,完善社会救助资源库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推动数字税务应用,强化涉税数据交换共享,为税收共治和综合治税提供技术支撑。(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大数据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银保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税务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配合)
四、加强社会治理应用建设
(一)推动“互联网+监管”应用。制定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应用指导意见,提升食品安全、危化品、饮用水等重点领域一体化在线监管能力。完成法律、法规库建设,实现监管事项法条关联。深化监管事项清单管理,推动监管事项与行政执法事项融合。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应用,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结果信息对相关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整合各级、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入口,将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成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总门户。2021年年底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部与省一体化监管平台完成对接。建设监管移动端“豫正管”,接入全省各类移动监管应用,打造全省统一的移动监管平台。(省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二)加强“一网通管”社会治理应用。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应用建设,围绕城市综合管理,完善“一网通管”数据地图服务,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城市治理智慧化。强化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推行“互联网+社会治理”“网格+网络”等服务模式,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推进社会治理综合应用,建设公安情报指挥系统和全省智慧信访服务应用,全面提升预警分析、综合研判、科学决策水平。(省大数据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公安厅、信访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配合)
(三)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应用。建设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强化生态要素监测和预警,实现全省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精细化管理。整合、规范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数据,形成自然资源“一张图”,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全面增强自然资源保护和治理能力。构建涉水信息全要素动态感知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智慧水利应用,建成水利“一张图”,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完善覆盖空天地河全域的前端物联网设施,促进我省黄河流域经济布局、人口分布和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与协调发展。(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水利部黄委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配合)
五、加强科学决策应用建设
推进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应用,建设“豫正通”(领导驾驶舱和“13710”督办平台),为党政领导提供科学、准确、实时的大数据可视化和一体化分析、会商、指挥平台。构建经济运行主题数据库,建立大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和模型,服务宏观经济决策,加强风险预警。建设疫情防控分析系统,强化疫情防控指挥平台功能,优化升级河南省“健康码”应用。构建省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数据库和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省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提升应急指挥智慧化水平。完善危险化学品、尾矿库、非煤矿山等监测预警系统,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推动应急相关领域数据共享、省市协同,提升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2022年年底前初步建成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和移动端“豫正通”,形成跨部门、跨层级的“组织协同、办文协同、办会协同、办事协同”等能力,全面提升办公效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统计局、卫生健康委、通信管理局、应急厅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六、加快建设国家(郑州)数据枢纽港
重点推进数据枢纽港数脑、数网、数纽、数链、数盾5大核心工程和数字应用生态建设,加强与数据枢纽港相适配的通信、电力、交通、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数据枢纽港指挥调度中心。构建数据枢纽港节点体系“一张网”,建设核心节点、分节点数据中心、异地灾备中心及边云协同的节点网络体系。建设数据枢纽港公共云、灾备云和云资源管理调度平台。建设大数据资源池、数据采集治理平台、数据开发流通交易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应用支撑服务平台。按照统一安全防控技术标准,建设纵深防御手段、防控中心和网络安全设施。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文化、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等重点领域特色应用,培育大数据应用生态。(省大数据局牵头,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部门配合)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四位一体”机制保障。强化需求分析,深化数字政府顶层设计,完善“省大数据局+省大数据中心+省大数据研究院+正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四位一体架构体系,发挥省级数字政府公司支撑作用,协同推进,加快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数字政府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完善财政资金分级投入机制,坚持集约化建设,优化项目立项审批管理,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三)强化法规制度保障。研究起草我省大数据发展、政务数据管理等法规草案,制定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政务数据共享、政务数据安全、政务外网管理等相关制度,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
(四)强化人才保障。以开放理念吸引各方力量、汇聚各方智慧、集合各方资源,着力引进培养大数据人才,充分发挥省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委员会和省大数据研究院育才献智作用,加强大数据技能培训,为我省数字政府发展提供坚强人才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