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物交流中心

更新时间:2022-06-15 17:16

河南省文物交流中心,占地面积2604平方米,建筑面积5788平方米

机构简介

河南省文物交流中心是隶属于河南省文化厅和文物管理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原名为河南省文物商店,1975年10月8日在原开封市文物商店的基础上组建成立,1999年11月更名为河南省文物交流中心。

历任领导

宿体元 1975年——1983年 书记 经理

赵国璧 1980年——1990年 经理

王长江 1989年——1999年 经理

现任领导

邱向军 1999年至今 主任

许天申 2003年至今 书记

许秋根 1995年至今 副主任

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办公室、业务科、保管科、物业保卫部、第一经营部、第二经营部、第三经营部、第四经营部。

人员概况

人员编制42人,实有61人。有研究馆员1人、

副研究馆员4人、文博馆员21人,大专以上学历者42人。

主要职责

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商业手段,收集流散在社会上的文物使之得到保护,为博物馆(院)和有关科研部门提供藏品和资料。同时,将一般不需要由国家收藏的文物投放市场,满足国内文物爱好者需要,或为国家创造较高的外汇收

入。

工作成绩

河南省文物交流中心成立以来共征集各类文物20余万件,曾先后向河南博物院、南京博物院、上海博物馆、河南大学、厦门大学、内蒙古民族学院、河南省群众艺术馆等单位提供文物藏品和标本1.8万件。接待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友人和观光游览的游客,20世纪80年代创外汇收入800多万元。20世纪90年代,根据国家允许三级品以下文物(包括三级品中重复品较多的文物)作为商品向国内民众开放的规定,中心适时调整了营销结构,加大了文物内销力度,使文物内销业务成为河南省文物交流中心销售工作的主流。自2000年起, 中心每年举行一次“全国文物艺术品交流会”,中原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各具特色的文物藏品吸引了众多来自国

内外的客商,成为国内规模最大、最有特色的文物艺术品交流会。

河南省文物交流中心1985年被郑州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是国家旅游局核定的“省级旅游涉外定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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