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1 18:05
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是河南籍各民族文化爱好者等自愿组合的非盈利性社团组织,是联系广大文化爱好者、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是繁荣我国文化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不懈奋斗。
第一条: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简称:河青文会;英文译名:Teenagers Culture Association Henan Province,英文缩写:TCAHP。
第二条: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是河南籍以及长期在河南省内居住、工作、学习的各民族文化爱好者等自愿组合的非盈利性社团组织,是联系广大文化爱好者、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是组织文化爱好者学习、创作、交流、研讨,提高文化素质水平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平台。
第三条: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宗旨:“繁荣我国文化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不懈奋斗。
第四条: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文化厅、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百花路锦绣华庭A座1005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业务范围
(一):组织文学艺术爱好者学习、创作、交流、研讨,提高文学创作水平和科学文化知识。
(二):鼓励和帮助文学艺术爱好者深入生活,扩大视野,到社会实践中汲取营养,丰富素材。
(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学和革命传统文学,学习和借鉴文学前辈的优秀文化成果,鼓励探索和创新。
(四):创办文学网站,给会员提供写作发展的平台。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会员由单位会员与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凡赞成本会章程,符合具备加入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者,由本人申请,通过后即为本会会员。
申请会员的基本条件(符合任何一项即可):
(一):正式出版过著作(含长篇小说、诗歌、散文、童话、新闻评论、文艺评论和个人作品集等)
(二):在市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过作品
(三):在各级文学艺术等文化比赛活动中获得过奖项
(四):县级以上文联的会员,或受县级以上文联领导推荐
(五):有优异的文学功底(在申请表中附加本人的一部文学作品,含长篇小说、诗歌、散文、童话、新闻评论、文艺评论和个人作品集等,由学术研究中心审核,通过者即为会员)
(六):从事多年文学艺术等文化工作的社会人士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办公室审核,凡符合入会标准即可通过
(三):按指定法律程序提交会费
(四):由委员会授权的会员服务中心发放会员证件
第十条:会员享受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相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上交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本会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经常务委员会或委员会通过,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全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委员
(三):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委员会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各部部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委员会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在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委员会负责(常务委员人数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委员会须有2/3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委员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养高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第二十五条: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监督和督导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各部门工作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第三十一条: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费使用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财政部分《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并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如果本社团因其他原因自行解散或合并需要注销,由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会议。
第四十条:本团体终止会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为更好更快的发展,大力发展我国原创文化事业,决定施行团体会员加入制度,使更多热爱文学的社会团体能够找到一个发展的平台。
第一条:团体会员中每位会员的标准与个人会员加入标准一致。
第二条:团体会员申请加入时,符合会员标准的人数不得少于三十五人。
第三条:每年,团体会员中的人员可增加也可减少,但不得少于最低团体会员标准,若团体会员中的人员因外部原因离开团体会员单位,可申请转为个人会员(若未达到三年会员期限,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团体会员单位设代表两人,若有调整,可向学会申请更换团体代表。
团体会员代表职责:
1:代表团体会员单位每年做年终总结
2:统一发放活动资金时,代表应做活动资金使用记录并提交学会财务部
3:团体单位内人员获得稿费后学会若未联系上本人,学会将转寄会员单位代表,由代表转发至本人。
4:学会每年组织外出活动时,团体会员代表应切实负责团体会员安全。
5:团体会员代表为团体单位人员选拔产生,同时无条件成为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委员会委员代表本团体单位进行事物表决。
第五条: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费与个人会员会费一致,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收取,一次性交清三年会费;以河河南省青少年文化协会官方网站指定账号为准。
第六条:团体会员单位代表在收到学会审核通过证明书之后,统一将会费汇至学会指定账号,其会员证件在一个月内寄至团体会员单位代表处,由团体会员单位代表发至个位团体单位会员。
第七条:由于团体会员单位人数过多,团体会员单位自行成立联系网(如QQ群,YY等)由学会领导加入督导工作,团体会员单位人员不再加入学会成立的联系网(内为个人会员)